新民市商务局疫情期间征用隔离宾馆结果公示

新民市商务局疫情期间征用隔离宾馆结果公示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商务局疫情期间征用隔离宾馆结果公示 有效期: 2023-01-05 至 2023-01-12
撰写单位: 撰写人: 许智慧

新民市商务局疫情期间征用隔离宾馆结果公示

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局负责隔离宾馆储备、启用等工作。2021-2022年27家宾馆共计产生费用19,228,155.30元。由于用政府采购程序已无法保证正常疫情防控需求,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2020】25号文件要求,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方式和程序,执行紧急采购时候备案制度,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隔离宾馆费用明细表2.xls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疫情 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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