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衡南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衡南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5日
委托单位(甲方):衡南县自然资源局 < :namespace prefix = "o" />
承揽单位(乙方):湖南省地质测绘院有限公司
根据衡南县政府采购编号为HNX2022-C065,委托代理编号为HNRX2022-048的衡南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结果,湖南省地质测绘院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根据本次招标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家、湖南省国土变更调查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第三条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通过);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5年);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8号);
6、《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7、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细则》暨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146号);
8、《湖南省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细则》;
9、《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1年度试用);
10、《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规程》;
1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
12、《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13、《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省级核查方案》;
14、《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012);
15、《耕地地类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 1634-2008);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17、《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2003);
18、《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2006);
19、GB/T*****-2003土地基本术语;
20、GB/T*****-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21、GB/T*****-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
22、CH/T1008-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数字高程模型;
2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第四条工作内容及服务要求衡南县面积为2614.15平方公里,涉及23个乡镇,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服务是在全县调查范围内,在2020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以2021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2021年底卫星遥感影像、国家省级遥感监测图斑、用地管理信息等现有资料,结合卫星监测和地理国情监测等有关专项监测及我县收集整理的增减挂钩、土地整治等成果,在省级基本库的基础上,补充提取地类变化信息,按照“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技术路线和要求开展内业核实、外业调查、内业上图、数据库更新,进行成果汇总和统计,全面掌握2021年度国土利用的变化情况,并同步完成省厅部署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图斑细化调查、耕地变化图斑排查纠正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1、2021年国土变更任务
根据《湖南省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细则》,2021年变更调查工作采用内外内作业方式,在国家和省级监测图斑等资料基础上,开展资料收集、内业核实、补充提取不一致图斑、外业举证调查、内业上图、数据库更新、成果自查、配合市级核查、省级、国家核查等相关工作。
(1)内业核实
在省级下发的县级基本库上,县级逐图斑内业核实,有问题及时反馈省厅,按要求修正;结合市县相关资料,适当补充提取部分县级遥感监测图斑,形成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制作外业调查底图。
(2)外业调查
根据县级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和外业调查底图,开展外业调查和实地举证,确定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标注图斑属性。利用湖南国土调查在线举证系统进行举证,举证信息包括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成果,同步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不动产登记成果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权属更新和补充调查。
(3)内业上图
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底板,在县级基本库基础上,将县级外业调查成果和省级2021年12月卫星监测中未上图的监测图斑外业调查成果,逐图斑编辑上图,修改图斑边界、录入图斑属性,形成变更数据图层;根据图斑实地变化情况,制作举证图斑信息表;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
(4)数据库更新
根据内业上图数据,完成入库检查与数据修改,建设变更调查数据库,生成各类统计汇总表,导出符合要求的增量成果包,编制文字报告等。
2、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
完成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
根据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下发耕地和可恢复农用地,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新增和减少可恢复的农用地和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农用地图层,结合2020年度验收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矢量范围,开展实地调查,确定并填写相关更新属性信息,制作2020年度更新数据包,更新形成2020年度耕地质量分类数据库。
根据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提取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新增和减少可恢复的农用地和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农用地图斑,以及自然资源部下发相关数据,结合2021年度验收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矢量范围,开展实地调查,确定并填写相关更新属性信息,制作2021年度更新数据包,更新形成2021年度耕地质量分类数据库。
(1)年度更新
年度更新范围内的耕地和恢复地类,外业选布样点进行实地调查采样化验。如果新增耕地项目、质量建设项目验收资料中有实地调查检测值的,可以直接应用;没有的,到实地调查采样化验。新增和质量建设地块连片范围面积较大的可适当多布设样点进行调查,地块少面积小且与现状耕地连片的可不进行实地调查。
(2)开展外业调查
通过外业调查获取土层厚度、对每个样点取土,送实验室化验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4个土壤条件指标属性信息,将调查信息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台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模块。
(3)数据库建设
整理年度更新成果,按照年度更新数据包结构定义要求,生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包。整理相关成果,按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技术手册》的要求,更新县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形成年度更新数据库。
3、细化调查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分类指南》)进行汇总,开展设施农用地和农村道路细化调查。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细化调查结果,逐图斑核实上图,修改图斑边界、录入图斑属性,建立细化调查数据库。
(1)设施农用地细化调查
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上报数据基础上,提取本地区设施农用地图斑,结合收集资料,逐图斑进行内业核实,细分为种植设施农用地(地类代码1202A)、畜禽养殖设施农用地(地类代码1202B)、水产养殖设施农用地(地类代码1202C)。
(2)农村道路细化调查
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上报数据基础上,提取本地区农村道路图斑,结合2021年度遥感监测影像和收集资料,逐条进行内业核实,对内业能够确定的,细分为村道用地(1006A)和田间道(1006B)。
(3)数据库建设
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根据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细化调查结果,逐图斑核实上图,确定图斑边界,直接修改所有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图斑地类属性代码,建立设施农用地细化调查数据库和农村道路细化调查数据库。
4、耕地变化图斑排查纠正
结合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对2021年度流入耕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流出耕地,逐图斑逐地块排查。
(1)全面核实自然资源部下发图斑。针对自然资源部下发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耕地变化图斑,结合已有资料,依据实际现状,逐图斑核实。耕地流入图斑核实是否符合新增耕地认定标准,并已实地举证;耕地流出图斑核实整改恢复等最新变化情况,对符合耕地认定标准、并已落实耕种的,实地进行外业举证,同时对实地已平整恢复为耕地,已形成田垄,尚未落实耕种的,也实地进行外业举证。
(2)全面核实其他耕地变化图斑。全面核实已完成的恢复耕地任务、坑塘水面专项整治等工作成果,对实地已经整改恢复为耕地并落实耕种、达到耕地认定标准的,开展外业举证。全面核实补充耕地开发项目和增减挂钩项目范围内地类现状,特别是涉及耕地变化的重点图斑,对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变更不到位的图斑及时纠正。
第五条汇交成果资料及成果汇交时间1、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1)遥感监测成果:包括遥感正射影像图和遥感监测图斑;
(2)外业调查成果:“互联网+”举证DB包及举证信息表;
(3)更新数据包:增量成果库和增量信息统计报表;
(4)文字报告: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技术总结等。
2、图斑细化成果。
(1)设施农用地细化调查数据库;
(2)农村道路细化调查数据库;
(3)相关数据汇总表。
3、耕地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
(1)2020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库;
(2)2021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数据库;
(3)相关数据汇总表。
4、耕地变化图斑排查纠正成果
耕地变化图斑排查纠正成果体现在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年末库。
5、成果汇交时间:
按省厅规定时间汇交成果。
第六条费用根据投标文件报价,本项目合同的总费用为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肆仟元整(¥:*******.00元),以上费用含税。
第七条支付方式1、 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乙方开具。
2、 付款途径:转账方式。
3、 甲方支付款项釆用分期付款方式,按照以下进度向乙方分期支付:
(1)项目成果通过市级核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价款的50%,计人民币71.2万元,大写柒拾壹万贰仟元整(¥:******元);
(2)项目成果通过省级核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价款的30%,计人民币42.72万元,大写肆拾贰万柒仟贰佰元整(¥:******元);
(3)项目成果通过国家核查、市级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汇交相关项目成果,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28.48万元,大写贰拾捌万肆仟捌佰元整(¥:******元)。
第八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工作的,按实际工作量计算。
(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费用。
(3)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向甲方交付项目成果文件资料。并对提交的项目成果文件资料的质量负责。
(2)乙方对项目成果文件资料岀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如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其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4)乙方交付项目成果文件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版权及保密1、所有成果资料版权归甲方所有。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和使用本项目成果资料。如发生泄密和使用,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十条仲裁本项目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衡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乙方为本合同时效至项目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到期为止。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另行签订协议。
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6份,甲方2份,乙方2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1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人(甲方) | 衡南县自然资源局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 |||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地 址 | 衡南县云集街道办事处黄金路 | |||
签约日期 | 年月日 | |||
项目实施人(乙方) | 湖南省地质测绘院有限公司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 |||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地 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工业园暮云大道128号18房 | |||
签约日期 | 年月日 | |||
县政府采购办(签章): | ||||
地址 | 电话 | |||
日期 | 年月日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