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药品审核结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药品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工作的通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药品询价采购文件》要求,“2+N”联盟联合采购办公室开展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药品询价采购工作。结合《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药品询价采购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申报结果,目前已全部完成资料审核工作,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如下:一、公示时间
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
二、公示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药品询价采购审核结果表(详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企业在公示期内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存在企业或产品信息不准确的情况请相关企业提交充分的证明材料,应包含企业自拟的澄清或质疑函(须体现产品信息、对应规格包装信息、医保药品编码、质疑与澄清理由等),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以PDF格式提交至指定邮箱(ylypcg@163.com)。澄清或质疑材料原则上只可提交1次,材料务必详实、准确、完整。
(二)各有关企业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合理依据,严禁进行恶意澄清质疑或重复提交,如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由于近期招采子系统平台功能升级改造系统数据不稳定等因素影响,此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药品询价采购审核结果以此公示为准,系统内仅保留企业上传资料及信息。
四、联系电话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药品询价采购审核结果表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兵团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6日
普通附件: |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药品询价采购审核结果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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