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南平段工程全过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南平段工程全过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南平段工程全过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沙县至南平高速公路南平段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闽发改网审交通[2022]1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平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 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路线(南平段)总里程长93.502公里(其中新建里程85.202公里,利用顺邵高速共线 8.3 公里),全线共设置10处互通立交(其中枢纽互通3处,落地互通7处),3个服务区,新建主线桥梁49座,隧道9.5座,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6米,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全过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分为1 个标段,主要服务内容与服务期如下:
标段编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月) |
1 | 1.施工期环境监测: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和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编制环保监测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对项目沿线开展声、水、大气等施工期环境跟踪监测,并定期提交施工期环境监测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总结报告,项目交工前提交环境监测总结报告。 2.环境保护监理:按照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做好项目所在区域与工程影响区域的生态保护、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保护、污染物防治以及环境风险等环境保护监理巡视、检查及监督等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和提供环保咨询服务工作,按期提交项目沿线环境监理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总结报告,项目交工后提交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交工后,按照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开展环保措施整改工作,在项目完成整改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编制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组织专家评审,编制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召开项目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及环保验收公示、备案等工作。 4.其他:协助建设单位开展环保专项培训,开展环保施工图设计复核,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等相关工作。本项目执行闽高指工〔2021〕52号_关于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办法》及JTT 1016.1-2015 施工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且不得违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8部门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项目生态保护修复负面清单(试行)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21〕7号)相关内容。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通过止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任意一方近五年(指2018年1月1起至投标截止日,下同)独立完成过一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或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可为不同项目);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任意一方必须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范围包括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等;
(4)项目负责人:(a)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b)近五年(指2018年1月1起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一个已完工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或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负责人。
(5)信誉良好,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和附录3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投标人若需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自行决定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以及本项目施工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前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4日 08:00:00至2023年1月6日 08: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23年1月6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npztb/)等媒体上发布。
8.其它事项
8.1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8.2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平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1969号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05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武夷名仕园2号楼603室
联 系 人:李先生、谢女士
电 话:0599-*******
附件: 招标文件.doc 武沙高速南平段环评报告.pdf 授权书.pdf 开标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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