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2022年12月第二批辅助服务采购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及否决原因公示

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2022年12月第二批辅助服务采购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及否决原因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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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2022年12月第二批辅助服务采购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及否决原因公示

(采购编号:JYCG-*******-F-JT)

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上海恒能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璞能电力科技工程分公司2022年12月第二批辅助服务(公开竞谈)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实施细则》(国网(物资/4)239-2022)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发送扫描件)提出。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号

分包名称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排序

应答报价(万元)

应答折扣率(%))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交货期

资格

能力

评标

情况

01

设备租赁

1

2023年度现场工作机械设备租赁1

上海薏欣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1

3.******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01

设备租赁

2

2023年度现场工作机械设备租赁2

上海科博机电服务有限公司

1

24.86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02

综合服务

1

2023年度现场带电检测局放类辅助

上海格鲁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定科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企新电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3

0.******

1.******

1.******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前三名

02

综合服务

2

2023年现场带电检测非局放类辅助

上海定科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思古电力有限公司

1-2

0.******

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前二名

02

综合服务

3

2023年度实验室检测辅助工作

上海定科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启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2

0.******

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前二名

02

综合服务

4

2023年度现场停电检测辅助配合

上海定科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思古电力有限公司

上海科博机电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华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4

2.******

2.******

2.******

2.******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前四名

02

综合服务

5

现场零星试验配合及非技术辅助

上海定科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思古电力有限公司

上海高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科博机电服务有限公司

1-4

0.******

0.******

0.******

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前四名

03

设备仓库管理

1

设备仓库管理配合包1

/

/

/

/

/

/

/

03

设备仓库管理

2

设备仓库管理配合包2

上海薏欣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1

16.******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03

设备仓库管理

3

设备仓库管理配合包3

上海思古电力有限公司

1

14.******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 187*****808

邮箱:yujl_jiey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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