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机采购三包(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机采购三包(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机采购三包(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AHHS-2022-HW28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口腔医院口腔综合治疗机采购三包(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旭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99弄1号408、409室

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口腔综合治疗机

品牌(如有):西格

规格型号:U500

数量:2台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全 华、潘施琴、何 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计算结果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支付,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单位业绩:①项目名称:同济大学牙科综合治疗机购销合同,合同签订时间:2021.7.22;②项目名称:芜湖市口腔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1.4.10;③项目名称:阜阳市人民医院牙科综合治疗机医疗设备购置合同书,合同签订时间:2022.9.13。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信亚云谷24#102,联系电话:18*********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口腔医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红花山路23号(花津南路芜湖报业集团旁)

联系方式:187*****30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信亚云谷24#102

联系方式: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钧

电话: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口腔综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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