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分局为民服务大厅安装10平方米高清LED屏中标结果
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分局为民服务大厅安装10平方米高清LED屏中标结果
一、合同编号:
******-2022-08-0057
二、合同名称:
为民服务大厅安装10平方米高清LED屏
三、项目编号:
******-2022-08-0057
四、项目名称:
为民服务大厅安装10平方米高清LED屏
采购人(甲方):
如皋市人民政府如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
如皋市福寿路37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江苏睿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益寿南路768号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名称:
为民服务大厅安装10平方米高清LED屏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2013)等规定。 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不低于协议文件要求的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等标准供货、施工、安装等。 3.成交供应商施工中必须按时清理施工场地,垃圾必须清理离场。竣工时对施工场所全面打扫。 4.成交供应商在施工中做到项目负责人全程现场管理。 5.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采购人的规定,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施工现场防护等),确保施工安装的人身安全,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采购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6.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扰民投诉及相关部门罚款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费用自理。 7.成交人不得拒绝完成采购人在施工地点范围内变更或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 8.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标★项为实质性要求,均应实质性响应(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若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0(元)
合同金额: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如城街道
采购方式:
协议采购
合同签订日期:
2022-08-16
合同公告日期:
2023-01-10
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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