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代理银行项目中标公示(31f55)

本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代理银行项目中标公示(31f55)

本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代理银行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本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代理银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一包组

供应商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二包组

供应商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三包组

供应商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四包组

供应商名称: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五包组

供应商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平山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一包组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代理银行项目(C******银行代理服务)

服务范围:全市

服务要求:本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代理银行

服务时间:一年(1+1+1)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单位各项需求。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二包组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代理银行项目(C******银行代理服务)

服务范围:(一)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非税收缴服务: (二)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资金划转服务 (三)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会计服务 (四)其他服务

服务要求:(一)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非税收缴服务: 1.严格按照采购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业务。 2.负责代理市本级非税收入收取、汇缴、划拨、票据、报表及信息传递等业务; 负责全省各级财政非税收入的收单业务。 3.经采购单位同意的分支机构按照规定,办理市本级非税收入收缴代理业务。 4.其他 (二)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资金划转服务 1.根据采购单位的支付指令,将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划转市级国库。 2.只能依据采购单位提供的《一般缴款书》《市级财政性资金支付凭证》两种票据办理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划转、支付业务,其他票据均视为无效票据。上述两种票据采用机打形式,原则上手写票据无效。 3.办理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资金划转、支付必须在专户开户银行办理,且应在接到 市财政局开具的有效票据当天(如遇不可抗力影响,应在下1个工作日内),将 资金划转到市政局指定的收款账户。 4.其他 (三)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会计服务 1.为确保同采购单位、市直主管部门、市直执收单位之间的账务准确,负责按执 收单位、收入项目等采购单位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向采购单位报送日、月报表。日报表于次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月报于每月后2日内报送。 2.为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划转的账务准确,应于TIPS缴库次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报送TIPS缴款资金汇总表(内容包括入库日期、执收单位编码和名称、收入科目代码和名称、金额等)。 3.对于直接转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的资金,应与采购单位、市直执收单位进行核 实后,进行拒收退还。 4.其他 (四)其他服务 1.必须保证采购单位非税收入资金的安全。 2.保证为采购单位、市直执收单位及缴款人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不得 强制要求缴款人提供纸质版《缴款通知书》。 3.应确保其代理财政非税业务系统相关软硬件的安全、顺畅运行,以及与采购单位之间的网络和数据畅通。 4.其他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一年(1+1+1)(注: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优异,可续加一年服务期,如采购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能继续达到采购单位标准,可再续加一年服务期)。

服务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三包组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代理银行项目(C******银行代理服务)

服务范围:(一)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非税收缴服务: (二)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资金划转服务 (三)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会计服务 (四)其他服务

服务要求:(一)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非税收缴服务: 1.严格按照采购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业务。 2.负责代理市本级非税收入收取、汇缴、划拨、票据、报表及信息传递等业务; 负责全省各级财政非税收入的收单业务。 3.其他 (二)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资金划转服务 1.根据采购单位的支付指令,将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划转市级国库。 2.只能依据采购单位提供的《一般缴款书》《市级财政性资金支付凭证》两种票据办理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划转、支付业务,其他票据均视为无效票据。上述两种票据采用机打形式,原则上手写票据无效。 3.其他 (三)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会计服务 1.为确保同采购单位、市直主管部门、市直执收单位之间的账务准确,负责按执 收单位、收入项目等采购单位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向采购单位报送日、月报表。日报表于次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月报于每月后2日内报送。 2.为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划转的账务准确,应于TIPS缴库次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报送TIPS缴款资金汇总表(内容包括入库日期、执收单位编码和名称、收入科目代码和名称、金额等)。 3.其他 (四)其他服务 1.必须保证采购单位非税收入资金的安全。 2.保证为采购单位、市直执收单位及缴款人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不得 强制要求缴款人提供纸质版《缴款通知书》。 3其他

服务时间:一年(1+1+1)(注: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优异,可续加一年服务期,如采购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能继续达到采购单位标准,可再续加一年服务期)。

服务标准:达到甲方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四包组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代理银行项目04包(C******银行代理服务)

服务范围:按本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代理银行目需求

服务要求:按本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代理银行目需求

服务时间:一年(1+1+1)(注: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优异,可续加一年服务期,如采购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能继续达到采购单位标准,可再续加一年服务期)

服务标准:按本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代理银行目需求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五包组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专户代理银行项目(C******银行代理服务)

服务范围:(一)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非税收缴服务:(二)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资金划转服务 (三)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会计服务 (四)其他服务 1.必须保证采购单位非税收入资金的安全。 2.保证为采购单位、市直执收单位及缴款人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不得 强制要求缴款人提供纸质版《缴款通知书》。 3.应确保其代理财政非税业务系统相关软硬件的安全、顺畅运行,以及与采购单位之间的网络和数据畅通。 4.需到采购单位现场提供取票、送票(含报表)等服务,做到票据(报表)传递及时,确保资金的日清月结。 5.对所属分支机构人员进行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培训,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 对代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进行指导和问题解答。对于确属无法独立解决的问题, 指定专人与采购单位沟通解决,不得由分支机构直接与采购单位沟通。 6.为采购单位提供与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有关的免费服务,包括免除各种资金收付 业务手续费、免费为执收单位提供POS机等。 7.接受采购单位委托,组织协调下属各级机构代理本溪市乡镇非税收入收缴业务, 包括资金收付、会计核算、票据、报表及信息传递等业务。 8.配合采购单位提供采购单位需要的与非税收缴业务相关的信息与资料。 9.主动积极支持市政府工作,遵守协议规定各项承诺。 10.加强对辖区内各分支机构代理县区乡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指导,根据采购单位需要,做好本行内部各级机构与各级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并配合采购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11.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及财政专户相关情况和数据,如遇特殊情况,应书面征得 采购单位同意。 12.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为采购单位财政专户资金提供最优惠利率。 13.因业务需要与执收单位或其它第三方签订属于非税收入业务范围的其它合作协议,需在《本溪市市级非税收入收缴代理业务合作协议》框架下签订,并不得违反协议规定内容,不得超出协议规定的期限。 注:以上服务除规定外均为免费

服务要求:(一)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非税收缴服务:(二)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资金划转服务 (三)提供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会计服务 (四)其他服务 1.必须保证采购单位非税收入资金的安全。 2.保证为采购单位、市直执收单位及缴款人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不得 强制要求缴款人提供纸质版《缴款通知书》。 3.应确保其代理财政非税业务系统相关软硬件的安全、顺畅运行,以及与采购单位之间的网络和数据畅通。 4.需到采购单位现场提供取票、送票(含报表)等服务,做到票据(报表)传递及时,确保资金的日清月结。 5.对所属分支机构人员进行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培训,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 对代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进行指导和问题解答。对于确属无法独立解决的问题, 指定专人与采购单位沟通解决,不得由分支机构直接与采购单位沟通。 6.为采购单位提供与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有关的免费服务,包括免除各种资金收付 业务手续费、免费为执收单位提供POS机等。 7.接受采购单位委托,组织协调下属各级机构代理本溪市乡镇非税收入收缴业务, 包括资金收付、会计核算、票据、报表及信息传递等业务。 8.配合采购单位提供采购单位需要的与非税收缴业务相关的信息与资料。 9.主动积极支持市政府工作,遵守协议规定各项承诺。 10.加强对辖区内各分支机构代理县区乡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指导,根据采购单位需要,做好本行内部各级机构与各级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并配合采购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11.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及财政专户相关情况和数据,如遇特殊情况,应书面征得 采购单位同意。 12.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为采购单位财政专户资金提供最优惠利率。 13.因业务需要与执收单位或其它第三方签订属于非税收入业务范围的其它合作协议,需在《本溪市市级非税收入收缴代理业务合作协议》框架下签订,并不得违反协议规定内容,不得超出协议规定的期限。 注:以上服务除规定外均为免费

服务时间:一年(1+1+1)(注: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优异,可续加一年服务期,如采购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能继续达到采购单位标准,可再续加一年服务期)。

服务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铎、王春玲、朱彤、刘加太、刘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一包组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二包组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三包组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四包组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五包组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财政局本级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平山路3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签: 代理银行 非税收入 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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