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项目

细河区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项目

细河区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细河区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细河区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3号

中标(成交)金额:59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细河区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项目

服务类

名称:细河区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项目(C130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细河区四合镇

服务要求:服务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以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阜新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主体功能定位,结合四合镇自身资源禀赋,通过基础调研,编制规划方案,开展专家论证,规划成果报批,规划成果公告等程序,完成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编制内容包括:现状分析与规划基础:通过现状分析,结合市级“双评估”,以及其他相关专项专题研究,分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规划定位与目标:立足地区整体发展情况,结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确定四合镇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本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国土开发保护目标和规划指标要求。国土空间格局与结构:结合阜新市“双评价”成果,协调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落实并细化上级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三条控制线,优化形成自然空间和建设空间互为依托和支撑的国土空间格局。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分类梳理各类生态要素,提出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方向。镇村统筹发展:合力构建镇村体系,提出乡镇产业发展方向,合理规划特色产业用地布局。乡镇政府驻地规划:合理安排镇区用地布局,优化道路交通、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布局、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及综合防灾布局等内容。支撑保障体系 结合相关标准要求,配置、提升四合镇镇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提升镇域整体设施保障水平和居民的生活品质。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落实上位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安排,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等。规划管控与实施保障:包括制定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提出近期实施的目标和重点任务等;构建规划实施传导机制;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服务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12个月以内完成。(若上位规划影响,时间相应顺延)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划标准及符合采购单位要求。服务标准: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服务标准最终以国家、省、阜新市等有关部门正式出台的技术文件的要求为准。质量标准:成果内容须符合国家、辽宁省、阜新市相关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自然资源部规定的相关要求。图纸和文本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技术参数: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国土空间调查、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发〔2020〕183号)、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提交成果: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验收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帅、王晓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细河区四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辽宁大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9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细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5号              

联系方式: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大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65号新天地2108室            

联系方式:0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驰           

电 话:0418-*******

标签: 总体规划 国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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