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 兰州理想科视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5-06-29 07:54:19 | ||||
项目名称: |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3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 成交供应商: | 兰州理想科视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尹晓叶 | 联系人: | 杨梅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手机: | 138*****059 | ||||
电子邮件: | wuying@licp.cas.cn | 电子邮件: | LXSM | ||
开始日期: | 2015-06-15 14:13:43 | 送货地点: | 兰州市天水中路18号 | ||
截止日期: | 2015-06-19 14:13:43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为本市(兰州市,下同)供应商或在本市设有服务网点的供应商,非本市投标人须提供在本市设有服务网点的相关证明材料;2.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必须具有视频会议系统实施经验与业绩;3.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具备原制造商出厂品质标准,并且是设备生产厂商的原包装、未使用过的全新产品;4.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时须上传复印件,中标后须提供原件。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原厂三年(详见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及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我公司所提供的设备具备原制造商出厂品质标准,并且是设备生产厂商的原包装、未使用过的全新产品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兰州理想科视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是一家从事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注册资金1200万元,主营业务涵盖大屏幕显示系统、计算机网络及综合布线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数字化会议系统等综合性建设工程。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先后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资质证书、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及全国质量诚信AAA级品牌企业荣誉证书,并培养了多名通过国家专业资格考试的项目经理和高级网络工程师。自公司成立以来,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完善的项目开发流程和项目管理体系,拥有一支技术过硬、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团队,并依靠自身雄厚的技术实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业务咨询、方案设计、系统集成、施工组织、项目管理和新技术研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工程涉及政府、公安、军队、企业、电力、能源、教育等各个行业领域。公司近年承接的省级考点建设项目、平安城市建设项目等大型的系统集成工程都获得了用户的一致好评,并被评为示范工程项目。多年来,公司以自己的专业特点和良好的信誉,与国内外著名厂商和专业公司建立了良好的、长期的合作关系。通过密切合作,进行优势互补,共同为客户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技术及优质服务,实现了一条龙交钥匙工程,同时也能让客户更轻松获得技术产品的升级更新。展望未来,我们会坚持“诚信为本,信誉为先”的经营原则,秉承“以人为本、以技术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积极倡导科学的管理、严谨的作风,不断吸纳和培养各类高级技术人才,力求以专业的团队、贴心的服务,全方位为客户提供完美的个性化系统解决方案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从而,使公司稳步发展,日益壮大,成为“信誉第一 质量第一 服务第一”的三优企业。我们将脚踏实地,与广大客户和合作伙伴一道,携手共创美好的明天。 | ||||
报价总金额: | 178,3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兰州理想科视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178,3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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