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营口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起步项目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3-01-12 至 2023-01-13 | 撰写单位: | 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张建成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营口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起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营口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起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项目 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中标(成交)金额:15,6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项目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起步项目(C******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营口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营政发〔2016〕9号)等文件要求,及生态环境部、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开展营口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起步项目,并编写和编制相关项目报告和图集。 服务要求:1营口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成营口市行政区划全境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开展地下水质量评价和污染现状评价,完成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进行营口市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2对营口市全域进行地下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划定包括保护类区域划定和管控类区域,在划定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的基础上,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行政区划等,最终确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边界。针对不同分区根据有关法规标准提出管理要求;3对营口市重点企业进行典型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通过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的方式,全面梳理营口市“一企一厍”“两场一区一站”(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垃圾填埋场、畜禽养殖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所采取的防渗工程措施,制定营口市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清单,针对渗漏排查清单中的污染源,对不同类型污染源开展防渗漏排查(同类型污染源选取数量比例最低不少于10%,并选取不低于34家在内的全市重点行业企业),按照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方案开展渗漏排查工作,编制渗漏排查评估报告;4针对营口市地下水开展地下水区块链监测工作,选择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地下水监测,开发地下水监测指令派送及信息采集程序,研发取样终端设备,开展企业监测井取样、运输、检测全过程数据保真示范;5选择营口典型地下水污染案例,借助同位素技术,精确识别地下水污染源及其贡献。具体包括调查范围确定、布点采样、污染源解析、污染源解析四个方面的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至项目各时间节点完成。 服务标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号); 5.《关于印发辽宁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环发[2019]20号); 6.《关于印发营口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发〔2016〕9号); 7.《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9.《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79 号)。 1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 11.《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 1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 13.《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 1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 1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495-2009); 16.《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 17.《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0270-2014); 18.《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 19.《地下水污染模拟预测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 20.《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 21.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和工作相关的技术导则、标准及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鞠衍丽、刘晖、王银邦、陈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联系方式:188*****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号金融中心A座24层05单元 联系方式:024-********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成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营口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起步项目-招标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