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乡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预中标结果
双河乡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预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双河乡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4728 | ||||||||
招 标 人 | 武隆县农盛乡村旅游股份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双河乡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南川区东方红建筑工程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新绿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杭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市南川区东方红建筑工程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219.870873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武隆县发改委 | 联 系 电 话 | |||||||
招标人:武隆县农盛乡村旅游股份合作社 2015年6月29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双河乡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武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武隆发发[2014]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隆县农盛乡村旅游股份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隆县农盛乡村旅游股份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武隆县双河乡新春村、梅子村、乔子村
2.2项目规模:新建蓄水池4口、10000m3,安装灌溉管网8500m;总投资约290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设计图和施工招标前的设计修改(含施工图修改、设计变更和招标补遗及答疑)所包含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5 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2日起,在重庆武隆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wlzyzx.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武隆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wlzyzx.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个工程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武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中央广场负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武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武隆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武隆县农盛乡村旅游股份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武隆县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银桦路168号祈年悦城2栋29—10
联系人:黄老师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138*****736电 话:***-********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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