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因病非因工鉴定结果补充公示
凉山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因病非因工鉴定结果补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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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1号)工作要求 ,为确保参保单位、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确保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依法、公平、公开。现将经凉山州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符合《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规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联系电话州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0834-*******。
序号 | 申报单位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病残情况 |
1 | 个体参保 | 李裕林 | 男 | ****************5X | 原发性高血压3级、心脏病,二期慢性肾脏病 |
2 | 个体参保 | 黄泽 | 男 | ****************16 | 精神分裂症 |
3 | 个体参保 | 张明福 | 男 | ****************14 | 结肠恶性肿瘤肝脾多发转移 |
4 | 个体参保 | 杨学红 | 女 | ****************42 | 脑出血,右侧肢体肌力II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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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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