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燃油供应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兴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燃油供应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兴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燃油供应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3-01-16 至 2023-01-17
撰写单位: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徐宁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兴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燃油供应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兴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车辆燃油供应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燃油供应服务-A

供应商名称:兴城市建交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中桥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98.5(%)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燃油供应服务-B

供应商名称:兴城市广益物资经销处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98.2(%)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燃油供应服务-C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公汽加油站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龙港区龙程路

中标(成交)金额:9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燃油供应服务-A

服务类

名称:燃油供应服务(C******车辆加油服务)

服务范围:001包:在加油站内为兴城市环卫处管理用车提供燃油供应服务。

服务要求:1、具备合法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质。 2、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能保证在合同履约期内油品供应充足。 3、所经销油品全部从国有正规炼油厂、国有石油公司采购,保证油品的质量;供应商所经销油品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并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油品检验报告。 4、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内部有健全的管理机制,为采购人提供一体化整体服务方案,利用加油卡管理系统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手段,协助采购人进行日常油品和车辆管控,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私车公养。 5、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加油机(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加油,保证油料的供应数量在国家规定误差范围内。 6、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全天营业、随到随加。 7、合同履行期限内,执行财政支付程序,按月据实结算,供应方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遇财政支付过缓情况,中标人须无条件继续提供服务,不得停止供油确保生产车辆正常运转,供应方提供垫付(赊销)年供应量的10%的燃油。 8、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 (1)不按投标承诺及合同规定的条款提供服务,被有效投诉累计达二次的; (2)不执行对号加油,不据实结算累计达二次的; (3)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被查处通报累计达二次的; (4)因违规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 (5)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6)发生重大事故,被有关部门裁定承担主要责任的; (7)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年止。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燃油供应服务-B

服务类

名称:燃油供应服务(C******车辆加油服务)

服务范围:002包:在加油站内为兴城市环卫处清扫队、清运队、清掏队、转运站用车提供燃油供应服务;按照兴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要求的时间地点,上门提供燃油供应服务。

服务要求:1、具备合法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质。 2、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能保证在合同履约期内油品供应充足。 3、各定点加油站所经销油品全部从国有正规炼油厂、国有石油公司采购,保证油品的质量;供应商所经销油品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并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油品检验报告。 4、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内部有健全的管理机制,为采购人提供一体化整体服务方案,利用加油卡管理系统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手段,协助采购人进行日常油品和车辆管控,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私车公养。 5、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加油机(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加油,保证油料的供应数量在国家规定误差范围内。 6、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全天营业、随到随加。 7、合同履行期限内,执行财政支付程序,按月据实结算,供应方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遇财政支付过缓情况,中标人须无条件继续提供服务,不得停止供油确保生产车辆正常运转,供应方提供垫付(赊销)年供应量的10%的燃油。 8、在合同服务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 (1)不按投标承诺及合同规定的条款提供服务,被有效投诉累计达二次的; (2)不执行对号加油,不据实结算累计达二次的; (3)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被查处通报累计达二次的; (4)因违规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 (5)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6)发生重大事故,被有关部门裁定承担主要责任的; (7)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年止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燃油供应服务-C

服务类

名称:燃油供应服务(C******车辆加油服务)

服务范围:003包:在加油站内为兴城市环卫处垃圾场用车提供燃油供应服务。

服务要求:1、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质。 2、定点加油服务供应商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能保证在合同履约期内油品供应充足。 3、所经销油品应全部从国有正规炼油厂、国有石油公司采购,保证油品的质量;供应商所经销油品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并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油品检验报告。 4、供应商内部应有健全的管理机制,为采购人提供一体化整体服务方案,利用加油卡管理系统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手段,协助采购人进行日常油品和车辆管控,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私车公养。 5、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加油机(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加油,保证油料的供应数量在国家规定误差范围内。 6、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全天营业、随到随加。 7、合同履行期限内,执行财政支付程序,按月据实结算,供应方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遇财政支付过缓情况,中标人须无条件继续提供服务,不得停止供油确保生产车辆正常运转,供应方提供垫付(赊销)年供应量的10%的燃油。 8、在合同服务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 (1)不按投标承诺及合同规定的条款提供服务,被有效投诉累计达二次的; (2)不执行对号加油,不据实结算累计达二次的; (3)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被查处通报累计达二次的; (4)因违规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 (5)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6)发生重大事故,被有关部门裁定承担主要责任的; (7)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年止。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艳、谷利、何艳芳、谢菲、尚莉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燃油供应服务-A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燃油供应服务-B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燃油供应服务-C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兴海南路3段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首山路11-1#楼           

联系方式:042*****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宁           

电 话:042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文件(兴城环卫处)燃油服务.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2.其他:资质.jpg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其他:资质.png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其他:其他资质.png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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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车辆燃油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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