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落实和相关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的整改结果
本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落实和相关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的整改结果
2022年3月至7月,上海市审计局对本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落实和相关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审计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审计反映: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年平均担保费率偏高,融资担保余额放大倍数不足,建议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管理办法。
整改结果:2022年9月19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沪财发〔202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坚持做好主责主业、构建可持续银担合作模式、强化财税正向激励、创造良好环境等六部分,共15条具体内容。其中明确提出积极落实《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原则上不低于五倍的工作要求;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含)以下。政策发布以来,市财政局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所在区逐一开展调研,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做好政策解读,并指导相关区级政府部门妥善落实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属地管理责任和出资人职责,合力规范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
二、关于“财政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效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审计反映: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银行不良贷款净损失给予风险补偿,三年共安排补偿资金5811万元,支出共计1105万元,大部分银行未享受该补偿资金。建议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修订完善信贷风险补偿办法,加大补偿资金受惠面。
整改结果:2022年12月30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沪财发〔2022〕8号),进一步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力度。一方面,降低信贷风险补偿门槛,将一般行业企业的不良率补偿下限门槛统一下调至0.8%,将符合条件的本市重点行业企业的不良率补偿下限门槛进一步下调至0.5%;另一方面,提高信贷风险补偿比例五个百分点,对不良率3%以下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25%;对不良率3%-5%部分的不良贷款净损失,补偿5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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