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老旧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022年度项目)-新晃县城镇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新晃侗族自治县老旧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022年度项目)-新晃县城镇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新晃侗族自治县老旧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022年度项目)-新晃县城镇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6日

新晃侗族自治县老旧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022年度项目)-新晃县城镇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晃财采计[2022]094号

采购人(全称):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浙江省永康市恩绮工贸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老旧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022年度项目)-新晃县城镇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老旧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022年度项目)-新晃县城镇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2]094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新晃县城镇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零伍万陆仟壹佰玖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1

浙江省永康市恩绮工贸有限公司

新晃侗族自治县老旧小区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022年度项目)-新晃县城镇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详见 采购合同

详见 采购合同

详见 采购合同

详见 采购合同

*******.00元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12月23日

履行期限:在签订采购合同后45 天内完成交付并验收合格

地点:新晃县

方式:/。

四、付款方式

设备到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款97%,留3%作为质保金,设备正常使用满1年,确保质量合格、使用正常后,再支付质保金。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年12月23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2月23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乙方:浙江省永康市恩绮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附件:采购合同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分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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