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项目厂房租赁服务项目结果公示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项目厂房租赁服务项目结果公示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项目厂房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21GA*******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项目厂房租赁服务项目标段/包编号:221GA*******/01
中标内容
公示时间:2023-01-16 10:30
中标内容:该项目为光明项目厂房租赁项目。1、租赁面积:3000㎡2、租赁期限:12个月(暂定在2023年1月起租,租赁期限届满,招标方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招标人项目对厂房租赁需求如下:(1)投标人出租厂房产权无纠纷,自有或承租; (2)厂房面积和高度要求:招标人租赁需求为3000㎡(若投标人提供的厂房面积超出3000㎡的,超出部分招标人不承担该部分租金和费用,招标人另有增加面积需求的除外);厂房内高度9m以上,可满足集装箱车辆进入厂房内及同时具备汽车吊在厂房内进行装卸;(3)厂房提升门尺寸不低于高5米、宽4.5米;(4)厂房全封闭,窗户:1米以上的玻璃窗,需要配有防盗网,5米以上的窗户需要玻璃全封闭;(5)出租厂房外观良好,地形方正,可利用空间良好,满足防潮防雨要求;(6)进出道路交通方便,便于装卸、搬运,确保运输顺畅;(7)厂房地面满足10KN/m2载重;(8)厂房及周边道路宽度不低于9米,便于15米长挂车、消防车的方便进出;(9)厂房通风良好,房顶、地下排水系统完好;(10)充分保证水、电供应,可提供工业用水及污水管网接通和220v,380v的电压电路。供电总容量不低于50kva;(11)厂房设施应具备“三防”(防(抗)台风、雷击和暴雨)能力;(12)厂房内消防设施(消防水栓)完好,符合安全管理相关要求。(13)由于设备外形尺寸大、重量较大、价值高,投标人所出租厂房需设置在东莞,惠州,深圳区域。。(14)投标人负责厂房构筑物出租,并具有1年或以上使用权。详见技术规范书
特殊事项说明:
附件:
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人名称:深圳市豪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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