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合肥市新站区 XZ202107 地块园林景观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WLZB-26006979
公示结束时间:2023 年 01 月 1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合肥市新站区 XZ202107 地块园林景观工程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深圳市璞道园林景观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95.798638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47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璞道园林景观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璞道园林景观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璞道园林景观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标段(包)002合肥市新站区 XZ202107 地块园林景观工程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上海棕源绿谷城镇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69.798668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19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上海棕源绿谷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上海棕源绿谷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上海棕源绿谷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 9:00-
12:00,14:30-17:00)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一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
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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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合肥贸昌房地产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合肥贸昌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与文忠路交口西北角
联 系 人:佘工
电 话:0551-636982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马鞍山路与九华山路交口世纪阳光大厦 1102 室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551-6258689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