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路线起于盐池县高沙窝镇贺庄子(K1442+000),之后向银川方向,沿青银高速公路经宝塔、东湾、回民巷、古窑子、黎家新庄、水洞沟、石坝村、止于银川黄河大桥东桥头(K1499+200),改扩建工程全长57.2km,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42m,两侧拓宽;大桥211.59米/1座,中、小桥656.31m/13座,涵洞118道;互通式立交6处、分离式立交桥6处,全线设收费站6处,服务区1处。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阶段相比较,项目主要变更如下:
①建设方案:K1498+300~K1499+200段六车道由原计划拓宽为十二车道改为八车道。
②土石方:本项目实际产生土石方总量496.32万m3,实际较环评阶段增加156.92万m3。
③永久占地:永久占地面积减少313.59hm2,其中耕地减少2.07hm2,林地减少36.7hm2,草地减少40.55hm2,园地减少3.27hm2。
④临时占地:临时占地面积增加35.3hm2,其中取 (弃) 土场区占地面积增加6.48 hm2,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面积增加26.56hm2,施工便道区占地面积增加0.40hm2。主要原因是后续初步设计调整及施工图优化设计,实际建设需要增加临时施工场地面积。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严格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了降噪、防尘及污(废)水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实施了水土流失工程防治、施工迹地恢复与利用等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建设单位成立了环境管理机构,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总体来看,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及批复的主要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次验收调查范围为K1442+000~K1499+200段,调查期间,评价区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特殊敏感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为生态一般区域,主要生态敏感目标为沿线耕地、植被及野生动植物。
本项目实际使用施工生产生活区7处,实际布设的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类型包括荒草地、工业用地及村镇建设用地,总占地面积34.96 hm2。目前,一标段及二标段左侧施工生产生活区已完成移交,二标段右侧占地及其它标段施工生产生活区占地均已完成拆除恢复治理工作,现状良好。
本项目实际布设临时便道*****m,宽度3.5m~10.5m不等,分布于全线两侧,共计占地面积11.10 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荒草地。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施工便道进行了场地整治,布设了撒播种草等措施。经现场调查,施工便道已全部恢复,现状良好。
本项目实际布设的14处弃渣场均为5级弃渣场,远离居名点设置,对附近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基本无影响。各弃渣场均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布设了各类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完整,现状良好。
调查期间,沿线边坡稳定,未发现有崩塌、滑坡和路基下沉现象,项目边坡防护效果总体良好。沿线公路排水总体畅通,未发现因排水设施不完善导致边坡冲刷。
2、声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2022年8月对佳能苑小区、佳能苑幼儿园和马跑泉村声环境进行现状监测,三处声环境敏感点的昼间环境噪声和夜间环境噪声均未出现超标现象,满足标准限值要求。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基本落实环评批复和环评报告中的相关措施要求。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本次验收调查路段K1442+000~K1499+200评价范围内无常流态地表水体,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地。
工程施工期落实了环评批复和环评报告中的相关措施要求,施工期未发生水质污染事故。
工程运营期落实了环评批复和环评报告中的相关措施要求,试运营期未发生水质污染事故。
4、环境空气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规定的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运营期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规定,项目的运营未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5、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采取的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未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采取的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未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6、环境管理
项目在建设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有关档案齐全;在建设中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种措施按要求实施。公路沿线两侧植被已得到恢复,环境监测计划和环保验收制度均得到有效落实。
四、调查总结论
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工程(K1442+000~K1499+200段)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主要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采取的环保措施总体有效,实际环境影响小于环评预测,并在当地环境可接受范围内,总体达到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具备申请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3年1月16日-2023年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250
附件: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意见.pdf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