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标~05标——插电式气电(油电)混合动力公交车中标结果
01标~05标——插电式气电(油电)混合动力公交车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 2015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新购空调公共汽车项目01标~05标——插电式气电(油电)混合动力公交车<南宁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编号:HC(1)*******G
二、招标类别:货物类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人:南宁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4月24日
五、评标时间: 2015年6月29日
六、公示开始时间: 2015年7月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5年7月4日
七、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 数量(辆) 排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01标 22 第一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00
第二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00
第三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00
02标 22 第一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00
第二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00
第三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00
03标 23 第一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00
第二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00
第三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00
04标 23 第一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00
第二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00
第三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00
05标 30 第一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00
第二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00
第三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00
(1)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质疑或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异议。
(2)投标人的质疑或异议材料,必须是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材料应包括异议的理由、相关证明资料、提出日期等,材料递交到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楼306室);不按要求递交的质疑或异议材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楼306室 杨桂萍 ********969,扫描版材料发至邮箱********3@qq.com">********3@qq.com
(3)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应按有关规定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八、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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