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办公区安保服务结果公告

集中办公区安保服务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集中办公区安保服务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3-01-31 至 2023-02-01
撰写单位: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叶丽丽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集中办公区安保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集中办公区安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集中办公区安保服务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龙晟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顺城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街

中标(成交)金额:3,662,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集中办公区安保服务

服务类

名称: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集中办公区安保服务(C********保安服务)

服务范围:抚顺市市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共7个部分,市民服务中心主楼(1号楼)、振兴大厦(市2号楼)、审批大厅(4号楼)、青少年宫(5号楼)、市纪委监委办公楼、民主党派楼,原市政府旧址南车场共计约30万平米。

服务要求:1、投标人需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服务人员在工作和上下班途中出现事故、任何意外伤病、死亡、失业等情况,一律由投标人负全责。 2、投标人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自行处理各种劳务纠纷,服务人员出现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服务协议执行过程中,涉及区域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所聘用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应履行国家及地区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委托服务期间成本变化并承担变化后果,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对采购人的服务质量,服从采购人管理和分配的任务。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或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或投标人的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采购人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获得本项目的服务供应资格,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结合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制定服务具体方式,有权根据服务要求和质量、专业优势和综合评价新增设备和人员。投标人在拟实施新增设备设施和人力资源等投入前,须充分考虑评估潜在的投资经营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 6、各服务区域应配置各区域服务主管,除此外须设置整体项目经理,负责整体管理服务,集中办公区最少须配备2名项目经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有效期 1 年,每年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年)

服务标准:保安人员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业务过硬; (2)男性保安员年龄18周岁至 45 周岁以下,身高165-170厘米及以上。女性保安员年龄18周岁至4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疾病,政审合格,责任心强。接受仪容、仪表、工作态度等培训,上岗人员需在采购方备案。能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规定的岗位职责等要求,并遵守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人员数量:保安90人(不含项目经理2人),保安人员相关岗位需有上岗资格证。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思想品德良好,业务过硬。 (4)工作时间:8小时(具体按单位实际需求) 项目经理标准: 年龄35-50周岁,具备3年以上保安管理工作经验,大专以上文化水平,体貌端正,身体健康,无前科劣迹男性,为保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不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撤换。 项目经理1:具有三级保安证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强,具备制定管理计划、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等能力。 项目经理2:具有良好有沟通能力,业务水平高,能吃苦耐劳,具有三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和业务协调能力。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制定保安队伍具体工作计划、安全管理方案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包括对夜间值班情况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负责对全体保安进行考核,掌握保安员的思想状况及工作表现,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掌握辖区内的安全动态,负责处置辖区内各类安保事件并及时向科室领导进行汇报。 4.负责保安队员的各种培训(每月不低于1次)并组织实施,开展反恐防暴演练(每半年1次)。 5.协助采购方做好集中办公区门前应急维稳工作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6.负责建立员工档案、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集中办公区保安服务的沟通、协调、汇报管理。 7.负责上报辞退和新招员工信息、员工考勤、员工培训、演练、回访、检查等。 8.及时完成市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洪钢、李清华、史东红、潘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集中办公区安保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临江路东段政府办公楼14、15层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辽宁省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市政府大楼东配楼(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丽丽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2-******-*****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集中办公区安保服务(二次).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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