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二期)-十里风光带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二期)-十里风光带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01月31日 |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2月03日 | ||||||||||
本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二期)-十里风光带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350*****0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二期)-十里风光带施工监理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
一、评标情况 | |||||||||||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二期)-十里风光带施工监理 |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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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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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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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 |||||||||||
三、其他公示内容 | |||||||||||
废标情况说明:1、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原因:未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辽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原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聘任文件与本项目不符,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四、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督单位:莆田市水利局 联系方式: 0594-*******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莆田市生态水系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749号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94-******* ??电子邮件:ptswnhb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 ??联系人:叶晖、郑衔 ??电话:0591-******** ??电子邮件:fjmsxmgl@163.com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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