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20*****

二、项目名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优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绵阳科创区广播电视台附属楼三楼 1,9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优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广告服务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 绵阳市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第四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城市,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方法》和绵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总体部署,为不断提升绵阳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推动绵阳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营造创建氛围,实现从“田间”到“舌尖”全链路、全覆盖,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招标采购一家供应商对绵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对绵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主要内容为:LOGO及主题海报广告、我知晓海报广告、文明城市类海报广告、社会宣传类海报广告、餐饮类海报广告、科普类海报广告、家庭类海报广告等18项广告宣传内容设计制作并张贴、安装。(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具体要求内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 1,96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红(采购人代表)、李天茂、蒋泽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按照5000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北街12号集中办公区9号楼A区

联系方式:182*****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科创区科技路5号愿望集团二楼

联系方式:0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希怡

电话:0816-*******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0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四川优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安全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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