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管镇兴南村经济合作社公共服务中心中标结果

下管镇兴南村经济合作社公共服务中心中标结果


上虞区下管镇兴南村经济合作社(建设单位)的上虞区下管镇(地点)上虞区下管镇兴南村经济合作社公共服务中心工程,于2015年7月3日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投 标 人

项目经理

报 价(元)

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浙江上风建设有限公司

黄国祥


893718

99.64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上虞亚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俞张燕


896770

99.37


第三中标候选人

绍兴市恒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赵立见


897763

98.92


公示期限自2015年7月3日11时至2015年7月8日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下管镇兴南村经济合作社(建设单位)
2015年7月3日




(招标编号:管招[2015]12号)
上虞区下管镇兴南村经济合作社(建设单位)的上虞区下管镇(地点)上虞区下管镇兴南村经济合作社公共服务中心工程,于2015年7月3日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投 标 人

项目经理

报 价(元)

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浙江上风建设有限公司

黄国祥


893718

99.64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上虞亚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俞张燕


896770

99.37


第三中标候选人

绍兴市恒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赵立见


897763

98.92


公示期限自2015年7月3日11时至2015年7月8日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下管镇兴南村经济合作社(建设单位)
2015年7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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