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百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绍岐村93号179室(自贸试验区内) | 8,520,536.00元 |
合同包1(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包1):
服务类(福建百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连江校区物业管理服务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月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 8,520,536.00 |
采购人代表: | 章月萍 |
评审专家: | 叶建良、林清俤、赖庆新、李琴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包1:0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符合性审查阶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点(六)要求对中标后提供其他拟配备人员相应证明材料进行承诺,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创合优智慧(福建)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点(六)要求对中标后提供客房服务员的相应证明材料进行承诺,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供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只有单面,且行政文员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点(六)要求提供学历证书,电梯管理员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点(六)要求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A4)”,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福州凯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点(三)要求承诺扫地机提供的清洁保洁所使用的药剂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未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排序如下:
明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得分91.52分,排名第二;
海纳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得分89.35分,排名第三;
广东宏德科技物业有限公司 得分87.05分,排名第四;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得分83.67分,排名第五;
福建贵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得分81.66分,排名第六。
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未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排序特此以公告方式通知。
3、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名称:福建商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西江滨大道2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林淋
电话:0591-********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01月31日
标签: 连江校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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