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0至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0至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根据《关于整改绵阳市主城区2020至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函》(绵审函〔2022〕68号)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我区高度重视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经开区主要领导专项批示,要求区级各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区级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对各项问题进行逐一分析研究,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问题1:未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地区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十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发〔2019〕27号)于2019年12月27日印发,为打好我区蓝天保卫战,我区对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印发了《绵阳经开区2020年臭氧污染防控行动方案》《绵阳经开区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攻坚方案》《绵阳经开区2021年臭氧污染防控方案》《绵阳经开区2022年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方案》《绵阳经开区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绵阳经开区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绵阳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等文件,进一步细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此,我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结合上级部门印发文件,制定适合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

问题2:1个项目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即拨付资金120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区住建局(原环保局)于2018年6月26日与四川绿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由绿盼公司回收、处理经开区所辖范围内的全部待处理秸秆及玉米秆、油菜秆等农作物秆,期限三年(2018年6月26日至2021年6月26日),合同价款为40万元/年。2019年至2021年,区住建局共计向绿盼公司支付120万元,因该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跨度时间较长,在项目执行中存在理解偏差,片面认为无需进行验收,因此支付前未按规定组织项目验收。针对项目未组织验收即拨付资金的情况,我区后期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等文件要求,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在项目申请拨付资金时,认真组织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据实支付。

问题3:2个施工工地、1个建材经营部现场扬尘治理不到位

1.三汇四季公园1#—4#地下室施工现场部分区域裸土和建渣未覆盖,场地有积水、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未正常传输数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2022年9月,三汇四季公园1#—4#地下室施工现场已全面竣工,交付业主使用。

2.经开区灾后重建集中拆迁安置统建小区1#地块施工现场部分区域裸土未覆盖,现场清扫不到位,场地有积水,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未正常传输数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区住建局已督促该项目启用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对现场未施工部分裸土已全部覆盖,部分积水位置已安排人员抽排积水、主道路已安排专人专职每日进行清扫。

3.绵阳经开区瑞麟建材经营部现场堆放的砂石及炭渣未覆盖,现场扬尘较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开区塘汛街道于9月23日到瑞麟建材经营部进行督促指导,要求该经营部负责人对现场堆放的砂石及碳渣立即覆盖,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9月24日,该经营部完成对堆场内所有砂石及炭渣覆盖工作。针对该反馈问题,我区将着重强化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监管力度及巡查频次,坚决把住易发生隐患问题的核心区域。同时,我区还将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队伍工作效能不断提高,确保施工现场监管工作扎实过硬,切实有效。

问题4:2个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防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四川速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经开区赛腾汽修美容部”调漆间油漆桶在非取用状态敞口放置,针对该问题,经开区农业和生态局到2家汽修企业督促整改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要求2家企业在非取用状态封闭油漆桶并关闭调漆间门窗,现已整改完毕。

问题5:1家企业未按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露与修复工作(LDAR)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该问题,我区农业和生态局已督促四川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今后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相关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有效减少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目前,该公司完成2021年、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我区将严格督促该企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持续抓好工作落实。

问题6:1家企业未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该问题,我区农业和生态局已督促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今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自行监测工作,并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强化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排污企业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工作。

问题7:3户企业应编制未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该问题,我区农业和生态局已责成绵阳瑞祥印务有限公司、四川卡恩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绵阳瑞祥印务有限公司、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四川卡恩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6月、8月完成方案制定并向我区农业和生态局报备。我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企业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的监测工作,督促企业根据应急减排措施的情况动态修订方案。

问题8:未向社会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该问题,我区于2022年6月29日印发《绵阳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并于2022年7月14日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示该方案。

问题9:部分地区群众长期反复投诉的现象未解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审计抽查发现,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至2021年收到的投诉案卷中,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排放废气、气味扰民被重复投诉30次,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因排放废气、气味扰民被重复投诉20次等。

针对我区2家企业因气味扰民被多次投诉的问题,我区农业和生态局于2021年7月、8月组织企业开展“生态环境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周边居民到企业生产车间实地参观,深入了解废气治理及监管排查工作情况,并提出了相关诉求和建议。同时,要求利尔化学、东材科技开展自查,制定排查计划,有针对性地排查废气治理设施。2022年以来,我区针对2家企业气味扰民的投诉持续减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特此公告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审计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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