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施工中标结果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施工中标结果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2015年 7月 3日——2015 年 7月5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5203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 联系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标段 (合同包) 名 称 | 一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燕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贤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宏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中 标 人 | 重庆市燕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6050.159837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X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发改委 | 联 系 电 话 | ||||||||
江津区监察局 | ||||||||||
江津区建设委员会 | ||||||||||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15年7月3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7月3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已以津发改投[2012]253号进行可行性研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区财政预算资金补贴 。本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
2.2工程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
2.3工程规模及内容: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建筑面积为25659.4平方米,包含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电气工程、送变电安装(施工临时用电)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工程建设投资约为6100万元。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 个合同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报名,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由投标人自2015年6月11日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jqjyzx。com)自行下载。施工设计图因涉密因素不在网上发布,于2015年6月11日—2015年6月15 日在重庆市江津区法院大楼领取纸质件(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作出书面承诺前提下领取施工设计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7月2 日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几江街道办事处西苑路1号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玉马池工业园67号
邮 编:402260 邮 编: 400061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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