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新区文化艺术中心室内装修工程(二阶段)预中标结果
绿岛新区文化艺术中心室内装修工程(二阶段)预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重庆绿岛新区文化艺术中心室内装修工程(二阶段)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5255 | |||||||||
招 标 人 | 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中孚泰文化建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天音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深圳市中孚泰文化建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3789.450768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8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区公管办 (区发展改革委项目投资科)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7月2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重庆绿岛新区文化艺术中心室内装修工程(二阶段) 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璧发改项目【2011】3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大岚村。
2.2 工程规模:项目主体工程规模约39000㎡,子项装饰面积合计约15300㎡。
2.3 工程总投资:本次招标投资约4031万元。
2.4计划工期: 160 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授权的监理公司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
2.5.1 包括《重庆绿岛新区文化艺术中心室内装修工程(二阶段)施工图》、《重庆绿岛新区文化艺术中心室内装修工程(二阶段)施工图》(水施)、《重庆绿岛新区文化艺术中心室内装修工程(二阶段)施工图》(电施)、《重庆绿岛新区文化艺术中心室内装修工程(二阶段)施工图》(结施)除隔墙、沙发、办公桌椅、茶几、车库及防火分区、纸质图纸上阴影部分(即电子版图纸上的黄色阴影部分)、应急照明配电箱、舞台台仓、演员跑场道、消防水池、舞台专用地板之外的全部内容。
2.5.2 在预算审核范围内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
(1)装饰部分:首层声闸房、卸货平台、储藏室、工具间地面按环氧树脂计算;首层声闸房、卸货平台、储藏室、工具间墙面按白色乳胶漆计算;二层男卫平面图按立面图(图号:W2-01)做法计算;二、三、四层空调机房地面按环氧树脂计算;二、三、四层空调机房墙面按白色乳胶漆计算;二、三层耳光室地面按环氧树脂计算;二层服装间墙面装饰做法参见二层贵宾化妆室计算;三层管理室及视频工作间墙面装饰做法参照二层剧院控制室计算;四层库房墙面按白色乳胶漆计算;四层舞蹈工作室墙面按白色乳胶漆计算;观众席地面按深色实木地板计算。
(2)安装部分:化妆室房间顶部灯具按高级格栅等计算(规格:1200*120mm、型号:NDLE412/2*36W;配电箱回路由相应编号配电箱处引来线路长度按二处直线距离的1.5倍计算;吊灯按:MMD02030,40W*1、直径40mm计算;排气扇按300X300mm、型号:VFB25AXP、功率220V25W计算;GZG-MD005G-6疏散地面灯按LED 1W 24V 直径150mm计算;GZG-MD005G-6排位灯(地面式)按LED 1W 24V 直径150mm计算。
2.5.3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二条资质条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或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实施并完成过单个标段工程造价3500万以上、1201座及以上座位的专业剧院或文化中心类室内装饰工程(其合同范围必须含1201座及以上的主剧场)施工业绩1个。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6 月 12 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5 年7 月 2 日 12 时 00分开始受理,2015 年 7 月 2 日 12 时 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2015 年 6 月 16 日 17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2015 年 6 月 17 日 12时 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sggjy.com<!--[if !supportNestedAnchors]--><!--[endif]-->)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8楼
南段78号附3号
邮编: 402760 邮编: 400000
联系人: 蒋老师联系人:殷老师
电话: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15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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