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2-240(新会50))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2-240(新会50))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JCR2022-240(新会50)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3年01月16日2023年02月02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JCR2022-240(新会50) 地块位置 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那伏村大围北、大围南(土名)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1.******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842.69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1.******
受让单位 江门市新力科磁电有限公司
备注: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2〕61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地块容积率:1.5-2.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40%-70%;绿地率:5%-投资强度≥356.83万元/亩,项目实际投资额≥8200万元(或等值外币)。20%;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不大于总建设用地的7%,配套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项目选址及环保要求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为准,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其他出让条件:(1)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江门市新会区沙堆人民政府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2)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新府办〔2021〕20号)文件精神处理。(3)竞得人必须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以实际到账为准)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划入指定账户;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受让地块的成交款。

二、公示期:2023年02月03日2023年02月12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中心南路17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50-*******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子邮件: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2月03日
,江门市,江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使用权 招拍挂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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