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灯箱广告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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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喀什市旅游局机场灯箱广告项目单一来源
采购公示KSS(DY)2015-02号
一、采购人
喀什市旅游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市旅游局机场灯箱广告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SS(DY)2015-02
采购内容:喀什市旅游局机场广告宣传(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所采购的制作商(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归新疆民航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机场范围内的所有广告位和广告发布都要经其统一审批和部署,属特殊性行业。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新疆宝力远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66号新世纪小区1栋B单位30A2室
五、专业人员的具体项目所采购的制作商(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归新疆民航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新疆民航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独家代理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灯箱、看板和户外媒体。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委托新疆宝力远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采购项目。所以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号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建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法落实。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全称
职称和职务
宋振根
喀什市旅游局
副局长
段荣
喀什新叶广告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吕增
喀什市西域圣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
六、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 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即2015年7月6日起至2015年7月13日止。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采购人代表:阿不都克里木 联系电话:****-*******
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市政府院内旅游局 邮编: 844000
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人:刘柯君、李优优 联系电话:0998—********(兼传真)
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东城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科)
财政部门:喀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加丽 联系电话:0998—*******
八、关于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喀什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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