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净菜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宝兴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净菜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230*****

二、项目名称: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净菜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宝兴县和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雅安链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宝兴县穆坪镇兴盛街1号3,12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宝兴县和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雅安链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服务宝兴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净菜配送”服务县域内的全部义务教育学校(包括陇东镇中心校、五龙中心校、硗碛藏族九年一贯制学校、宝兴县实验小学、宝兴县中学、灵关中学、灵关中心校)学生上课期间的就餐需要。服务要求(一)根据教育局提供的学生数和预算金额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米、面、油、肉类、蔬菜类、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并经过初级加工后按校点分配好,在每天上午10点前配送到各学校的收货地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谱、食材应符合当地学生的饮食习惯;(二)成交供应商需具备进行大宗食品安全初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生产技术能力,成交供应商配置的项目服务人员需具备获得相关国家机构认可的技能资质证书,如营养师证书、检验工、食品安全管理员、驾驶证、健康证等,不得聘用有违法犯罪史、吸毒史、精神病史等人员;(三)提供的食品应符合下列几点要求:1、货物必须按教育局及学校的要求做到供货及时,保质保量,并且要根据季节提供时令新鲜蔬菜,务必保证食品的质量和数量。2、提供的肉类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生鲜肉类必须是定点屠宰,不得采购散户及其他无屠宰资质场所屠宰,更不得私自进行屠宰,供货时需提交肉类供应企业的屠宰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交教育局和学校备案;(2)提供的生鲜肉类,必须经过动物检验部门检验检疫合格,确保肉类质量可靠,供货时提交同批次检验检疫票据作为验收有效凭证,否则学校有权拒绝货物验收;(3)成交供应商对猪肉采购要遵守同价优先的原则,即在考虑采购成本及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当地具有生产经营资质、质量安全放心的屠宰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地发挥拉动当地养殖业的社会效应的作用;(4)肉类必须是当天屠宰、按照食谱新鲜加工的产品,产品运输时需严格控制车辆温度在0℃-4℃,确保肉类产品的新鲜度,在低温条件下具备一定时间保质期;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蔬菜产品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购来源必须是符合国家农产品生产标准的蔬菜基地,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提供蔬菜质量检测报告,同时投标公司需配置检验检测室、蔬菜快速检测设备、检验员,进行蔬菜农残自检并记录,且接受教育局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检、检查等;(2)蔬菜采购时要以同价优先的原则,即在考虑采购成本及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当地具有生产经营资质、质量安全放心的蔬菜基地,签订供货协议,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地发挥拉动当地种植业的社会效应的作用;4、提供的其他货物(米、面、油、调味料等)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购渠道正规,与原材料供应商签订正式购销合同,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2)严禁采购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3)每批次要有检验合格报告;(4)做好干杂、调味料类货物进出台账; 5、供应的货物,必须按学校实际人数、餐标、带量食谱进行供应;供应的产品用冷链专用车配送,配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运,确保清洁卫生;做到供货及时,保质保量,各校点查验合格后签收。 (四)配餐标准1.餐标以适应小学生和初中生不同的餐量和营养要求,结合各级财政营养补助资金5元和学生自筹资金为基础,午餐及晚餐带量食谱分为6元/人/餐,8元/人/餐2档不同标准。根据向采购人提交的带量食谱,定量向各学校配送食材;2.食材配量:按照不同餐标及学生营养需求,6元带量食谱一荤两素一汤,8元带量食谱二荤两素一汤。 (五)保障要求1. 供应商成交后,应落实专人负责售后服务,提供联系电话,保持24 小时畅通。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物资交验收时,应保证投标响应条件,如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等),须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3.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含配送过程中交通事故等),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提供书面承诺函)。4.配送人员需持证上岗,且驾驶人员驾龄满三年以上(含三年),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配送车辆须具有营运资质,且使用符合食品运输的专用车辆进行配送;成交人对配送人员的安全负责。(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如属于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协议)。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交通工具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5、成交供应商代购的货物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或相关质量标准时须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6、成交供应商应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其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法律、民事、赔偿等责任。7、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车、冷链厢式配送专用车辆各不得低于3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8、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仓储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冷链库房不得少于100平方米(须提供场地的不动产证或租赁合同) (六)购买保险为宝兴县就餐学生购买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500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一年1.餐标以适应小学生和初中生不同的餐量和营养要求,结合各级财政营养补助资金5元和学生自筹资金为基础,午餐及晚餐带量食谱分为6元/人/餐,8元/人/餐2档不同标准。根据向采购人提交的带量食谱,定量向各学校配送食材;2.食材配量:按照不同餐标及学生营养需求,6元带量食谱一荤两素一汤,8元带量食谱二荤两素一汤。3,127,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平(采购人代表)、谭英、李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规范标准收取成本加合理利润*****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成交供应商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39*****75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兴县教育局

地址:宝兴县穆坪镇两河口街316号

联系方式:0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向山村三期商业楼三楼

联系方式:133*****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33*****484

四川省乾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义务教育 学生营养 菜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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