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案件代理服务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案件代理服务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案件代理服务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3-LQ5GS-FW-001)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案件代理服务直接采购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电话:0351-*******)
项目监督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0351-*******)
公示期限:2023年2月9日10时至2023年2月12日10时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案件代理服务直接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招标限价:*****.00元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00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 单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含税金额 | 备注 | |
1 | 案件代理服务 | 主要负责吕梁国道LJ5分部涉诉亚之杰(河北)建筑模架租赁有限公司与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执行工作,服务期从授权委托之日起至本案涉及诉讼事宜全部妥善解决。 | 项 | 1 | *****.87 | 6% | *****.00 | *****.00 | 含税 | |
合计金额: | (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小写): *****.00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资质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2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无
招标人: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2月9日
标签: 案件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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