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融媒体中心(济南市历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SDGP370100202308002875)
济南市历城区融媒体中心(济南市历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SDGP370100202308002875)
项目名称 | 济南市历城区融媒体中心(济南市历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SDGP370*****230******* |
计划编号 | Z370*****230********* | 是否拆包 | 是 |
包号 | A1 | 预算总金额(元) | *****.00 |
联系人 | 刘陈 | 联系电话 | 请登录后前往项目内查看 |
服务方式 | 按时间 | ||
服务期限 | 2023-01-01 ~ 2023-12-31 | ||
交付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七里河路17号 | ||
付款条款 | 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 | ||
采购方式 | 定点议价 |
序号 | 品目 | 服务事项 | 是否驻场 | 人数 |
1 | 法律服务 | 非诉讼日常法律服务 | 否 | |
服务要求:在我方做出重大决策,实施法律行为前对我方的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以及协助我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1.对我方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和合同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我方要求由律师签字或出具法律意见书;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制度、规范性文件等,对我方起草或拟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意见,根据我方要求,乙方律师在审查意见签字;3.根据我方要求,参与法律事项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4.根据我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件;5.根据我方要求,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6.根据我方要求,参与信访接待和信访法律咨询,对重大、复杂信访案件提出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7.根据我方要求,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8.根据我方业务需求,讲授法律事务知识,开展专题法律培训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9.根据我方要求,就我方已经或正在发生的诉讼、重大纠纷等情况出具声明。10.根据我方需求,采取刑事讲座、协助我方印制刑事风险手册等方式,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服务。 |
成交供应商 |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日内交付 |
联系人 | 鲁希 | 联系电话 | 请登录后前往项目内查看 |
最终报价(元) | *****.00 |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元) |
---|---|---|
1 |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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