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水利局大石包水库工程购买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威远县水利局大石包水库工程购买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成都市青羊区牧电路7号 | 692,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大石包水库工程购买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 | 威远县大石包水库工程一标段、二标段工程建设范围 | 一、质量监督内容: 1、按规定受理质量监督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根据工程规模、建设工期长短和监督工作实际需要,编写监督工作计划,跨年度工程编写监督工作总计划和年度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应明确监督组织形式、监督任务、工作方式、工作重点等内容。 2、确认工程项目划分。对项目法人提交的项目划分书面报告 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工程实施过程中,单位工程、主要分部 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发生调整时,重新确认。 3、确认或核备质量评定标准。对项目法人报送的枢纽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进行确认。对规程中未列出的外观质量项目,核备其质量标准及标准分。对项目法人报送的临时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进行核备。 4、开展质量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等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质监机构可根据工程规模和监督能力,通过设常驻站或巡查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以通知书、 通报的方式,印发项目法人并督促其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落实整改。建立问题台账,跟踪核查问题整改,并向相关项目主管部门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时,及时报送相关项目主管部门。 5、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复核质量责任主体资质。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设备 制造安装等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2)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3)监督检查项目法人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体系、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等, 涉及各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两个方面。(4)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和监督工作需要开展 质量抽样检测。重点针对主体工程或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部位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开展质量抽样检测。 6、核备工程质量结论。对项目法人报送的重要隐蔽和关键部位 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以及单位 工程外观等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抽查,并按要求核备工程质量结论。 7、质量问题处理。建立质量缺陷备案台账。参加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事故调查,监督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8、编写工程质量评价意见或质量监督报告。阶段验收前编写工程质量评价意见。竣工验收前编写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9、列席项目法人组织的验收。列席项目法人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工程阶段验收,列席工程竣工验收自查会议。宜列席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可列席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 10、参加项目主管部门主持或委托有关部门主持的验收。参加项目主管部门主持或委托有关部门主持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根据竣工验收的需要,对项目法人提出 的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的项目、内容和数量 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主体工程或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部位 11、建立质量监督工作档案。受理质量举报投诉。 二、安全监督内容 1、受理大石包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登记、备案; 2、制定大石包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并实施; 3、开展大石包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巡查、随机检查、暗访抽查等,形成监督记录并将有关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 4、督促大石包水库工程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涉嫌违法情形的依法处理,涉嫌违规违纪、犯罪情形的将相关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办理终止大石包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登记; 6、出具大石包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报告并定期报送采购人和相关部门;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7、收集整理大石包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并立卷归档。 8、协助新开工工程项目安全交底,协助采购人对建设工程安全考核工作;负责受理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检举、控告和投诉,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采购人和相关部门。协助甲方接受上级稽查巡查,并完成问题整改。 (二)服务单位重点监管内容 1、对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质量与安全的法规、规范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2、按照工作职责对本专业领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健全并落实本专业领域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和指导本专业领域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与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4、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5、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质量结论进行核备。乙方负责对甲方前期未完善的监督资料进行补充完善。 6、按巜四川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和水利部《质量安全监督清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文件全部内容监督完成并形成资料四份,移交时必须符合档案规定。 7、根据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有关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抽样检测。 (三)考核要求 甲方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乙方协助甲方制定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考核细则,对参建各方进行质量与安全执行情况等监管工作。 (四)服务人员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工作简历、职称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开标前三个月内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成交后人员到位时提供各类证书原件以备采购人核查。 2、人员要求: 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总人数为4人,其中负责人1人,现场安全监管人员3名,年龄均不大于60周岁。 (1)负责人:①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专业: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 、机械电气)。③熟悉水利水电(或水利)等专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2)现场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熟悉水利水电(或水利)等专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其中投资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专业:水利工程))、安全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结构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资格证书)人员各1名,人员调配合理,能满足采购人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管理机构服务人员变更要求: (1)管理机构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采购人每季度对服务人员的贵任心、工作能力合作性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人员需立即更换,直至能满足相应岗位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可以随时检查服务人员被派遣之后的情况。若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的经验、能力、勤奋或合作性不够,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后立即将该人员调离采购人现场,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该人员再次派往采购人作业现场。更换后的服务人员需经过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采购人不承担任何人员更换的额外费用,期间若服务人员缺位超10天及以上根据合同服务金额按实予以扣除。 (2)供应商若成交后,在半年内不得更换负责人,如发现更换罚款5万元/次;在三个月内不得更换现场管理人员,如发现更换罚款2万元/次。 (3)采购人如对现场管理人员不满,有权对人员进行更换。 (4)两年服务期限内如因供应商原因需更换管理机构服务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超过2人(不包括2人)以上的每变更1人,结算时扣除1年合同总金额的10%。(若采购人需更换管理机构服务人员的情况除外) 4、成交后十天内,采购人需对管理机构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待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若考核不合格,需重新更换人员直到考核合格为止。最终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签订合同和结算。 (五)服务人员职责 1、负责人职责 实行负责人全面负责制。其主要职责: (1)按照(一)服务内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对大石包水库工程开展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2)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建立和运行安全管理体系。 (3)监督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状态,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各类安全问题并跟踪验证。 (6)对企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及重大危险作业开展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小组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和大检查。 (7)组织对采购人企业及承包商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8)参加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和安全会议,定期汇报第三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和提供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议。 2、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一)服务内容要求,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每天对采购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安全巡查,并填写 安全检查记录和及时下发整改单,同时进一步的督促各方贵任主体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对所负责区域内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识别与监控,为业主提供改进建议与意见,并对整改措施检查验证。 (4)及时制止施工现场的各类违章,做好违章事件的记录和汇报。 (5)为企业直接作业环节提供专项检查,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6)参加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专项检查和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7)向采购人企业业主的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管理建议,并向负责人报告工作。 (六)其他要求: 中标人在管理机构服务人员正式上岗前一周内就本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向采购人做正式汇报(要求PPT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部设立情况、办公场所、人员住宿安排; (2)具体服务实施方案; (3)针对采购人工程建设第三方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0日 |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人履约验收方案以及合同条款。 | 692,000.00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名称:威远县水利局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南塔山168号
联系方式:0832-*******
名称:内江戈朵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威远县商业三街魏家九十社小区4单元201号
联系方式:159*****720
项目联系人:翁女士
电话:159*****720
内江戈朵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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