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福鼎市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省金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板桥村92号 | 1,842,987.70元 |
合同包1(福鼎市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建设):
货物类(福建省金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办公设备 | 福鼎市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展厅面积约375㎡,智能化设备1批,雕像、场景、展板、标识指示等1批。 | 1 | 批 | 1,842,987.70 | 1,842,987.70 |
采购人代表: | 林风 |
评审专家: | 黄建中、潘兴旺、赖辅良、张熙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在100万-500万,收费费率标准1.1%;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开户名称: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银行账号:140*****099********。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鼎市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建设:*****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经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福鼎市公安局
地址:福鼎市太姥大道380号
联系方式:059*****060
名称: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
联系方式:189*****828
项目联系人:郑苏航
电话:189*****828
宁德市福顺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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