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考试用车租赁及考试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考试用车租赁及考试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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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考试用车租赁及考试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

(招标编号:LNHY2022-XJ032)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中型半挂牵引车含挂车:
中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区周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3.99万元
标段包002大型普通客车中型普通客车:
中标人:兴城市鹏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中标价格:6.95万元
标段包003捷达车建昌分考场:
中标人:建昌县畅通汽车租赁行
中标价格:0.576万元
标段包004捷达车:
中标人: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兴顺汽车租赁服务行
中标价格:2.7万元
标段包005考试设备:
中标人:因领取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该包终止。
中标价格:0万元
二其他:
详见附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人:金科长

话:0429-317158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人:孙鹏

话:17824096999
电子邮件:/
件苏超箭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a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9
(盖章)
10411
211502
04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考试用车
租赁及考试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NHY2022-XJ032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考试用车租赁及考
试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001包: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周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塔山乡三义庙村周流河
成交金额:39,900.00元
002包:
供应商名称:兴城市鹏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供应商地址:兴城市外环路道桥公司后院
成交金额:69,500.00元
003包:
供应商名称:建昌县畅通汽车租赁行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忙牛营子乡马场村马场小

成交金额:5,760.00元
004包: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兴顺汽车租赁服务行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杨家杖子街
道局前社区一中
成交金额:27,000.00元
005包:
因领取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该包终止。
四主要标的信息
001包:

服务类
名称:中型半挂牵引车含挂车
服务范围:提供中型半挂牵引车含挂车)1辆用于考试。
服务要求:车辆使用性质必须为非营运车辆,车辆必须为参加
本项目的供应商所有,车辆使用年限与报废年限间隔最少3年
(含3年)以上,车辆须柴油车型,车辆外观及性能完好。供
应商须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
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各种手续。车辆租赁期间,车辆的车船使
用税保险费年审年检保养费等一切因车辆有关的税费等
均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缴纳,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采
购人负责修理,燃油费由采购人承担。租赁期间,车辆只能用
于与驾驶人考务工作相关的用途。供应商须对租赁车辆的性能
及安全性负责,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按租金总额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
采购人的全部损失。租赁期满,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交还车辆
服务时间:租赁期为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符合用于考试车标准。
002包:
服务类
名称:大型普通客车中型普通客车
服务范围:提供大型普通客车中型普通客车各1辆用于考试。
服务要求:车辆使用性质必须为非营运车辆,车辆必须为参加
本项目的供应商所有,车辆使用年限与报废年限间隔最少3年(
含3年)以上,车辆须柴油车型,车辆外观及性能完好。供应商
须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
第三者责任险等各种手续。车辆租赁期间,车辆的车船使用税
保险费年审年检保养费等一切因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
采购人向有关部门缴纳,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采购人
负责修理,燃油费由采购人承担。租赁期间,车辆只能用于与
驾驶人考务工作相关的用途。供应商须对租赁车辆的性能及安
全性负责,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
交供应商应按租金总额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
的全部损失。租赁期满,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交还车辆。
服务时间:租赁期为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符合用于考试车标准。
003包:
服务类
须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
第三者责任险等各种手续。车辆租赁期间,车辆的车船使用税
保险费年审年检保养费等一切因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
采购人向有关部门缴纳,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采购人
负责修理,燃油费由采购人承担。租赁期间,车辆只能用于与
驾驶人考务工作相关的用途。供应商须对租赁车辆的性能及安
全性负责,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
交供应商应按租金总额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
人的全部损失。租赁期满,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交还车辆。
服务时间:租赁期为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符合用于考试车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艳郝新宇宋海龙

标签: 考试设备 用车租赁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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