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鹤楼酒业陶坛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黄鹤楼酒业陶坛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黄鹤楼酒业(随州)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黄鹤楼酒业陶坛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机构安徽久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23年2月9日13时30分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荣县顺发陶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元综合得分:96.00分团购酒比例:1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清洗周期:自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清洗。企业业绩1: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陶坛买卖合同(陶坛数量:*****个)(合同签订时间:2021.8.12)企业业绩2:古蔺郎酒兴正商贸有限公司物料采购合同(陶坛数量:*****个)(合同签订时间:2022.1.10)企业业绩3:古井1#陶坛库陶坛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陶坛数量:3200个)(合同签订时间:2020.10.19)第二中标候选人:自贡天翔陶业制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元综合得分:86.79分团购酒比例:15%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清洗周期:自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清洗。企业业绩1:贵州珍酒酿","release_date":"2023-02-10","num":1,"attachment_id":"0","bulletin_title":"黄鹤楼酒业陶坛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creation_date":"2023-02-10","bulletin_context":"

招标人

黄鹤楼酒业(随州)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黄鹤楼酒业陶坛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机构

安徽久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3年2月9日13时30分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荣县顺发陶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综合得分:96.00分

团购酒比例:15%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清洗周期:自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清洗。

企业业绩1: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陶坛买卖合同(陶坛数量:*****个)(合同签订时间:2021.8.12)

企业业绩2:古蔺郎酒兴正商贸有限公司物料采购合同(陶坛数量:*****个)(合同签订时间:2022.1.10)

企业业绩3:古井1#陶坛库陶坛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陶坛数量:3200个)(合同签订时间:2020.10.19)

第二中标候选人:自贡天翔陶业制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综合得分:86.79分

团购酒比例:15%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清洗周期:自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清洗。

企业业绩1:贵州珍酒酿酒有限公司麻坛购销合同(陶坛数量:2327个)(合同签订时间:2022.6.16)

企业业绩2: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陶坛买卖合同(陶坛数量:4756个)(合同签订时间:2021.1.5)

企业业绩3:贵州茅台镇北街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酒坛采购合同(陶坛数量:2000个)(合同签订时间:2021.8.27)

企业业绩4:贵州茅台镇国威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品购销合同(陶坛数量:*****个)(合同签订时间:2023.1.5)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名檀陶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综合得分:83.13分

团购酒比例:15%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清洗周期:自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清洗。

企业业绩1:劲牌茅台镇酒业有限公司业绩合同(陶坛数量:2000个)(合同签订时间:2022.1.17)

企业业绩2:贵州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陶坛数量:5000个)(合同签订时间:2022.3.12)

企业业绩3:贵州安酒股份有限公司酒坛采购合同(陶坛数量:5000个)(合同签订时间:2022.1)

公示时间

2023年2月10日u********年2月13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

及方式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久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8-*******180*****185

邮箱:anhuijiuan@163.com

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古井集团官网、黄鹤楼酒业官网、古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备注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地址;

(三)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二)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四)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五)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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