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集采(第1-4批)协议期满后江西接续非中选药品价格信息-江西省

国家组织集采(第1-4批)协议期满后江西接续非中选药品价格信息-江西省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带量采购有关政策,为做好我省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公示国家组织集采(第1-4批)协议期满后江西接续非中选药品价格信息。

一、公示内容和时间

纳入国家组织集采(第1-4批)协议期满后江西接续非中选药品的价格申报情况和平台对应采购项目已有采购价或限价产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4日下午5:00。

二、申诉材料提交方式

对于公示信息(包括药品统一编码)有异议的,或国家药监局认可的原研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提交非中选价格申报函的,请登录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选择 “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 “非中选药价格申报”或申诉“其他事项”,提交相关材料。

三、其他

  根据企业提交的价格申报材料,符合价格要求的产品进行限价管理,医疗机构与企业实行网上议价采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挂网限价。在执行过程中,根据企业申报价格、各省集中采购价格和原研参比制剂及过评药品价格,对挂网价格实行动态调整。

咨询电话:0791-********

  附 件:国家组织集采(第1-4批)协议期满后江西接续非中选药品价格信息公示表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0日

,江西

标签: 药品 接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