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资格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资格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资格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超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超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资格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JTCG-2023-GK015号
三、项目概况:
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申报超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具体如下:
标段一:超短期融资券
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报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正式批复文件为准),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可分期发行。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本次招标选取1家机构(银行机构与证券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银行机构)作为主承销商,为债券申报及发行提供统筹协调其他中介机构、承做、承销及后续信息披露管理等所有服务。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段二:公司债券
拟在交易所申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正式批复文件为准),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5年)。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本次采购1家券商作为主承销商,为以上公司债提供统筹协调其他中介机构、承做、承销及后续信息披露管理等所有服务。
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取一个标段,若中标前一标段后自行失去后续标段的投标资格。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标段一:
1.基本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和技术团队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质条件:具备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质,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备相应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质的金融机构(以交易商协会最新一期公布的分层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人中至少有一方具备以上资质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
2.1投标人必须为银行与证券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相应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质且在台州有营业网点。
2 .2联合体中银行投标人要求:
2.2.1投标人必须以台州分行级及以上级别的主体为投标主体;
2.2.2.投标人在台州有营业网点,具有有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以及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质。
2.2.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2.3联合体中证券公司投标人要求:
2.3.1.投标人的证监会券商分类评级需为A级及以上(以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准)。
2.3.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不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形。
3.其他条件
3.1本次招标每标段需缴纳30万元投标保证金,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发生不良行为的,保证金没收。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
3.2各投标人所申报的各项资料需客观真实。若招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申报虚假信息,将直接取消竞标资格。若中标后发现有申报虚假信息,将视中标机构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将全额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标段一各投标人必须接受以下条款:1、为提高发行成功率,保证低利率发行,在采购人同意前提下,第一中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承销团,明确牵头主承销、主承销间的额度分配,调整发行金额和品种。2、招标人有权选择债券资金监管银行。
标段二:
1、基本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和技术团队能力;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 投标人须是证监会批准设立、具有证券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证券类金融机构;
2.1.3.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不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而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形。
2.1.4. 投标人在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度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评级A级及以上。
3.其他条件
3.1本次招标每标段需缴纳30万元投标保证金,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发生不良行为的,保证金没收。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
3.2各投标人所申报的各项资料需客观真实。若招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申报虚假信息,将直接取消竞标资格。若中标后发现有申报虚假信息,将视中标机构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将全额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一)领取时间:2023年2月10日 至 2023年2月24日(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台州市黄岩区桔乡大道281号建行7楼。
(三)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标段一: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加盖公章);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的银行机构在台州有营业网点,具有有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以及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质(以交易商协会最新一期公布的分层结果为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的证监会券商分类评级需为A级及以上(以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度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联合体协议书;
7.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标段二: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加盖公章);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是证监会批准设立、具有证券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证券类金融机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在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度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评级A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3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4楼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3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4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联系电话:0576-********
地址:台州市黄岩区桔乡大道281号建行7楼。
接收供应商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6-********
(二)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576-********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东段201号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
附件信息:
21.5 KB
标签: 债券发行主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