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残疾人托养中心电梯中标结果

新宁县残疾人托养中心电梯中标结果

新宁县残疾人托养中心电梯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0日

采购人(全称):新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慧安电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残疾人托养中心电梯采购项目

1.2 采购计划编号: 新宁财采计-[2022]******

1.3 项目内容:医疗类无障碍电梯及乘客电梯各1台(共2台)。乙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购买合同设备、安装、技术服务和质保期等服务。

2、合同金额

2.1 合同金额小写: ******.00元

大写: 叁拾捌万陆仟元整

2.2 具体标的:

序号

设备(货物)

名称

品牌、型号和规格

数量

投标价格

单价

合价

1

医疗类无障碍电梯

亚洲富士FUJI-K,载重量1000Kg,速度1.0m/s,4层4站4门

1台

******.00

******.00

2

乘客电梯

亚洲富士FUJI-K,载重量1000Kg,速度1.5m/s,4层4站4门

1台

******.00

******.00

合计

叁拾捌万陆仟元整 (¥******.00元)

2.3 合同形式:固定价格。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0个工作日内交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地点新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4、付款

4.1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合同期内完成,经职能部门检验合格,财政评审后,甲方予以支付。质监局检验合格并正式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7%,即金额为¥:******.00元( 大写金额:叁拾柒万肆仟肆佰贰拾元整);

4.2 留下质保金合同总价的3%,即金额为¥:*****.00元( 大写金额:壹万壹仟伍佰捌拾元整),免费维保一年及一年质保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及质保责任后,无息退还;(若延期付款,延期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5、甲方扣款的权利

当乙方违反合同协议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6、交货前检验要求:无。

7、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1 交付

7.1.1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0个工作日。

7.1.2 电梯安装调试完成、验收移交给甲方前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8、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1 开箱检验

8.1.1 开箱检验在约定的下列(1) 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由乙方书面申请,甲方及时安排时间)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甲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乙方。

8.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地点:施工现场。

8.1.3 检测机构:邵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8.2 安装、调试

8.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验收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下列(1) 种方式进行:

(1)按照合同约定在检验完成(检验机构出具检验结论)之日起15天内乙方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在检验完成(检验机构出具检验结论)之日起25天内完成质监局检验合格和甲方验收并正式交付给甲方。安装、调试不成功(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和更换原厂配件、设备的责任。

(2)乙方或乙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提供技术服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甲方或甲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甲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甲方或甲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乙方应承担责任。

(3)国家及行业对电梯验收程序、验收要求有具体规定的,以国家及行业规定的验收程序、要求为准。

8.2.2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所需要的土木工程、电梯大理石门套、电缆线安装、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承担方式: 由甲方承担

9、技术服务

9.1 乙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乙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并向甲方提供技术人员的技术证书复印件。

9.2 甲方应免费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9.3 乙方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

9.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甲方同意的条件下,乙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10、质量保证期

10.1 通过质量部门、技术监督部分的检测、验收合格并正式移交使用后一年。移交时间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未经甲方签收不能以实际使用视为交付。国家及行业对电梯质保及安装、调试质保有明确规定的,优先适用国家及行业的规定。

11、质保期服务

除通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视为质保期服务的其他情形:a、对于安装的电梯,乙方免费提供机油、棉丝等维修、保养用辅料,免费更换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电梯零部件。b、乙方在电梯的备件库中采取冗余措施,单独为甲方的每一台电梯随时准备着有关重要部件和足够数量的易损件。c、在电梯使用现场乙方准备一部分常用易损件,做到随用随有。

12、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天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天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天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因验收单位延误交货的,不计算在内。

13、合同的解除

除通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视为合同的解除的其他情形:经甲方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文字催促之日,乙方超过20天仍然不履约或改正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4、不可抗力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国家或甲方上级政策性调整或改变。

15、甲乙双方职责等约定

15.1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对照井道建筑图,确认井道是否符合电梯安装要求,乙方提供机房需预留的孔洞尺寸、位置按图预留。如造成差错,由乙方负重做。

15.2 设备安装工程有关的工作是甲乙双方应尽的义务,应由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确认的规格配置所要求的设备布置图执行,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性的行业法规和条例。当工作确认为乙方负责时,相应的费用在本合同的安装费中已考虑。

15.3 甲方的付款时间以甲方同意签批时间为准,甲方签字同意付款后的政府、财政审核、拨付时间不计算在内。

1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有)。

(9)其他合同文件。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一份,采购监管部门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刘小龙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湖南新宁潭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820*****002******

备案单位:新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经办人:

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