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南安市仑苍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安溪境内环境整治项目厂房及房屋搬迁评估采购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南安市仑苍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安溪境内环境整治项目厂房及房屋搬迁评估采购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安市仑苍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安溪境内环境整治项目厂房及房屋搬迁评估采购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采购单位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安溪县公告时间2023年02月10日21:3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万全、刘江山、陈锦秋
总成交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5*****060
采购单位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益民街1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159*****658
代理机构名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女士 135*****060

一、项目编号:HJCGXJ*****(招标文件编号:HJCGXJ*****

二、项目名称:南安市仑苍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安溪境内环境整治项目厂房及房屋搬迁评估采购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光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门华侨新村17号

中标(成交)金额:1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光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南安市仑苍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安溪境内环境整治项目厂房及房屋搬迁评估按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万全、刘江山、陈锦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投标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中标金额的1.5%,向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若中标服务费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益民街118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59*****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6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 135*****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35*****060

 

标签: 饮用水源地保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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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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