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省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复查和重新认定中标结果

原省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复查和重新认定中标结果

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司法厅 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5﹞320号)要求,经学校自查、申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小组复查、评议,现将原省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重新认定名单公示如下。

第一批:自贡市沿滩区逸夫小学校、自贡市解放路初级中学校、富顺第二中学校、自贡市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

第二批:富顺第一中学校、自贡市蜀光绿盛实验学校、荣县鼎新镇学校、四川省自贡市江姐中学校、自贡市第六中学校、富顺县华英实验学校。

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8日至7月14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安全法治科反映。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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