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业务软件运维服务预中标结果
统一业务软件运维服务预中标结果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统一业务软件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统一业务软件运维服务
项目编号:JZFCG-G*******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统一业务软件运维服务。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7月8日9:00
评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评标4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刘卫荣、黄晓巧、王建中、刘瑾、陈晓明,推荐刘卫荣为评标委员会主任。
四、评标结果
第一名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名河南山谷创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北京法意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人确认第一名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366000.00元。
五、主要服务内容
序号
项目
报价
1
安装调试服务
¥36.000
2
检察机关使用培训服务
¥36.000
3
软件日常运维服务
¥36.000
4
检察技术支持服务
¥36.000
5
业务需求管理服务
¥36.000
6
业务数据管理服务
¥36.000
7
机房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36.000
8
基础网络环境运维服务
¥36.000
9
视频会议系统运维服务
¥36.000
10
其他服务内容
¥42.000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51*****000;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
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女士;电话:133*****003;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
中标供应商: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路1号院。
七、备注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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