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新乡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丽新乡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建设项目预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新乡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
招标序号:LD【2022】198号
招标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乡人民政府开标时间:2023年2月13日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泮良英 0578-*******
预中标人:浙江巨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陈锦勇证书号码:浙233*****023*****
预中标下浮率:8.50%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业绩及荣誉: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要求 |
龙泉市剑池路排污管网综合改造工程--公园路至环城西路段 | 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2月2日 项目经理:涂丽妙 |
遂昌县吴乐畈路网工程(新三中西侧环城南路连接线) | 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9月10日 项目经理:张建 |
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岑山行政村综合楼项目(1#、2#综合楼、地下室) | / | 荣获“2020年度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颁发单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获奖发文时间:2021年3月17日 |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1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8-*******。
公示单位: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4日
标签: 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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