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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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号:FWYJ420*****007*****

本次成交金额:¥695,000.00

采购单位:宜昌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姜雪莲

联系电话:*******

成交供应商:华寰(湖北)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日期:2023年02月14日

执行方式:议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采购需求: (一) 工作内容1.跟踪征收项目进度,实地踏勘、拍摄影像资料、核查相关资料,收集疑难杂症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2.熟悉征收项目基本情况,做好征收资金预算审核; 3.对征收企事业单位评估报告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企事业单位房屋、资产、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状况等,必要时出具复核报告;4.对征收中难以解决的复杂、疑难、特殊的估价技术问题,应寻求相关估价专家或单位提供专业帮助,搜集政策事实依据,提出指导建议;5.对市征收办提出需复核的非房屋类资产评估,搜集政策及相关行业标准,提供特种设施设备、特殊建(构)筑物、管线迁移等各类补偿价值依据,对相关工程量和评估价格进行核实,必要时邀请专业部门和机构进行评审,提供科学评估建议;6.协助开展权证注销、协议备案、安置房定价等工作;7.对征收部门、来信来访群众提出异议的其他评估项目调查复核工作; 8.根据市征收办要求,对征收过程中涉及评估事项提供专业性指导和培训,必要时出具专业意见书。9.对宜昌本地前期无先例的评估项目,通过搜集外地同类项目或向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咨询后,再以专业机构或专业意见为依据进行估价,并形成报告,为本地评估、审查提供科学参考依据。 10.其他工作。(二)人员要求 1.本项目须配备不少于5人的项目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或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资产评估师,两证同时具备。 2.中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至少安排5人在宜昌市进行驻点服务工作。项目实施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驻点人员。(三)服务及其他要求 1.正在宜昌市实施征收评估业务的,且2023年1月31日不能完成的,服务商不得响应。 2.中标供应商服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不得在本采购项目实施区域承接征收评估业务。本采购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对此要求做明确承诺,未提供承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本采购项目实施期间,经查违反此要求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3.对企事业单位房地产、资产、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状况及非房屋类资产、码头、冷库、电力设施设备等进行调查核实,要求对核实的项目做到一企(户)一档,记载的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必要时调取相关档案资料,搜集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并结合实际情况选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复核,按时提供审核意见。对重大征收项目应及时组成项目专班,超常规推进。

服务响应说明:响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服务 房屋征收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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