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采购审判辅助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采购审判辅助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诚诺合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天府新区中铁卓越中心1306 | 1,128,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诚诺合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服务 | 审判辅助服务(配置人员法官助理不少于2名,书记员不少于13名):从事庭前准备、庭审速录、会议速录、核对笔录、目录建库、文档存储、速录文档装订、数据备份、档案及备份数据的移交;从事诉讼过程中的记录、通知、送达以及日程安排等工作;保管、整理、装订、移交、归档案卷材料;案件相关电子信息的扫描和录入;按照工作安排履行开庭职责;从事案件卷宗数字化处理及归档;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95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1,128,000.00 |
马丹、谭红川、杨帆(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依据,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介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成交人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交款方式采取转账或汇款等非现金的方式,确有困难的,可采取现金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40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项目为一采三年,成交金额为*******.00元/年。
名称: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景乐北路86号
联系方式:0838-*******
名称:四川锦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市辖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太湖路18号
联系方式:0838-*******
项目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0838-*******
四川锦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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