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富阳路及其周边绿化养护工程招标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第2轮)
盘山县富阳路及其周边绿化养护工程招标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第2轮)
【发稿时间 :2023-02-20 阅读次数:】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投标单位 |
1 | 服务 | - | 1 | ******.0000 | 辽宁天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需求响应表 |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
商品名称 | 招标需求 | 响应需求 | 偏离* | 偏离说明 |
服务 | 盘山县富阳路及其周边绿化养护工程 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盘山县富阳路及其周边绿化养护工程 2、项目地点:盘山县富阳路及其周边绿化带 3、建设单位: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5、项目内容:绿地范围内植被的管养,包括修剪、除草、施肥、防治病虫害、切边、松土、抗旱、排涝、除渍、喷淋、防汛抗台风、防寒防冻、扶正、树木支撑维护、刷白、复壮、缺损苗木补植、安全防火、树木补种、绿地保护管理、绿地保洁等养护工作。 6、采购预算:105.******万元 7、付款方式: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每月支付一次。 二、养护需求: 1、绿化带内垃圾清理 (1)、每天早8:00前完成首次全面清扫,7:30—18:00进行巡回保洁,其中包括:绿地(带)、树池、树盘内垃圾、粪便、砖瓦石块、枝叶、纸张、烟蒂、塑料等废弃物清理,全天候清扫随时保持绿地清洁。清理出的垃圾收集好统一运送至垃圾场,无散落、无存留垃圾和污水。 (2)、及时清理绿化带内杂草、萌蘖、死树、挖出死树桩 (3)、及时清理绿地内树木拉挂,悬挂物、禁锢物 (4)、因栽植、修剪、除草等养护作业产生的各类绿化垃圾要统一收集运至垃圾场,不得随意堆积。 (5)、冬季降雪后,及时清扫绿篱、树木(特别是常绿树木)上堆积的大量积雪。天气转暖后,均匀分散绿化带上堆积的大量积雪。 (6)、落叶后彻底清理绿化带及其排水沟内枯枝落叶。 (7)、对于养护范围内可能残存的杂物、瓦砾、砖石、树木、碎枝和其他废弃物,新中标养护单位必须一次性全部清除完毕,不得已历史遗留为理由不予清理或要求额外增加费用 2、绿化带管护 (1)、严禁乱砍乱伐树木,杜绝乱拉乱挂、攀援树枝等现象。 (2)、严禁践踏绿地,对擅自占用绿地、挖沟取土的坚决给予制止并及时上报。对破坏绿地行为为发现的,按原标准自行恢复。 (3)、随时发现并及时制止摘花、折枝行为。 (4)、因交通事故等原因破坏的绿地,事故发生后或事故现场清理后12小时内恢复。 (5)、加强日常巡查看护,避免绿化苗木失火、失盗现象发生;由于看管不利发生失火、 失窃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严禁含融雪剂的雪堆在绿化带内。 3、草坪管理 (1)、草坪通气:平整的草坪,每年打孔一次,上下边坡因坡度条件限制,可省略不打。 (2)、草坪摊沙覆土:每次结合打孔进行,材料应使用细砂或细黄土。可人工、可机械。 (3)、草坪疏草:使用疏草机每年一次草坪切边,每年修边至少一次。 (4)、灌水:返青—雨季不少于5次、雨季根及实际情况而定、雨季—枯黄期不少于5次,浇则浇透,径流为止。 (5)、施肥:生长季节施肥至少3次。 (6)、修剪:根据季节不同高度6-7cm 。每年至少修剪10次 (7)、除杂草:生长季节不少于10次。 (8)病虫害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 4、树木管理 (1)、修剪: 1)乔木:整形、修剪:每年一次。 2)乔木:剥芽、去孽:每年不少于4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灌木:根据不同品种花芽形成期,修剪次数每年不少于10次。 4)绿篱、球类:每年修剪不少于10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除草:种植穴生长季节不少于10次。 (3)、松土:每年至少3次。 (4)、开树盘、封树盘:至少2次用于防冻水、解冻水。 (5)、病虫害防治:不少于4次。 (6)、浇水:根据天气实际情况不少于每年6次。 (7)、施肥:乔灌木施肥每年不少于2次。绿篱施肥每年不少于3次 (8)、防汛防台: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打地桩、排水。 (9)、补救措施:树木出现萎蔫及时补救。 (10)、涂白:11月中旬按照要求的品种乔木涂白一次。 (11)、切边:根据天气实际情况不少于每年2次。 5、地被管理 (1)、除草:种植穴内生长季节至少10次。 (2)、雨季排水:雨季及时排水。 (3)、浇水:根据天气实际情况不少于每年10次。 (4)、施肥:生长季节施肥次数不少于3次。 (5)、病虫害防治:不少于4次。 (6)、修剪:每年修剪2次,花后及枯萎后。 (7)、宿根花卉类:除防冻水、解冻水外,根据防冻水风干情况补浇防冻水。 (8)、切边:根据天气实际情况不少于每年2次。 6、绿地水体和水池管理 (1)、绿地水面要求水质及深度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2)、水池管理的标准是保持水面及水池内外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节约用水,池壁美观不漏水,设施完好无损,及时清除杂物,定期杀灭蚊子幼虫,定时清洗水池,控制好水的深度,管好水闸开关,不浪费水,及时修复受损池壁水池设施。 (3)、水体漂浮垃圾每日至少清除打捞两次,保持水面的清洁,并将打捞上的垃圾及时清运。 7、其他 (1)、补植:正常养管中凡出现死亡、严重损伤的苗木,需及时安排补植更换。乔木补植需选用干径不低于10cm的同品种全冠苗,大灌木及整形灌木须选用同规格、同品种的全冠苗,绿篱、种植块等需选择同品种同规格的健全建壮苗,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 (2)、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调整移栽布局不合理的苗木并负责养护。 (3)、新植乔木和原有乔木存在倾斜、倒伏情况的须扶正,设置支撑,支撑打入土中要稳定,对意外造成的植物倒伏、折损,及时进行扶正。修剪或安排更换,根据被支撑树木的生长情况,适时拆除支撑物。对易受冻害树木须在每年的11月底之前完成根系培土、覆草、裹干等措施,裹干高度不得低于1.5m。待天气回温后及时解除覆束物。 (4)、灾害性天气来临前,提前做好安全隐患、园林树木地排查处理、物资人员储备工作,灾害性天气发生后(如大雨、大雪、大风等)。养护负责人要立即带领灾后处理机动人员携带工具到达现场进行检查,一旦发生灾害现象及时上报,灾害性天气造成树木倒伏、断枝的,成交供应商要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美观,为防止雪压损毁树木或变形。降雪天气时,应及时清除树木枝叶上的积雪。 (5)绿化养护方案:有1-12月每月全面具体完整的作业计划,有针对性、有突出点的养护内容,及时上报月度、季度及年度养护管理计划。由招标单位确认后,严格按照养护计划执行。 (6)信息报送及整改回复制度。按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各类信息报送及整改恢复工作。 (7)成交供应商依据《劳动合同法》做好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投标总价为本项目服务总承包金额,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期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采购人将按中标金额支付服务费并不作调整。 (8)日常养护管理有规范的台账记录,包括各种文字、表格、资料、照片、影像资料、养管责任标准、自查报告等每个养护环节的记录。如除草、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刷白、裹树干、浇水排涝、树木扶正、死树清除及补植等,要求对每块区域苗木品种、规格、数量有统计台账,日常养护管理有台账记录。 (9)在合同养护清单以外增加或减少的养护面积,按采购人核定的增加量或减少量结合中标人的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10)中标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绿化养护权转包。 (11)服务期满中标供应商未能继续获得绿化养护服务时,中标供应商要积极配合与下一服务单位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正常养护工作。 (12)养护方案:(详见采购公告) 三、专项工作要求: 1、及时按要求完成专项任务和养护工作(如应急抢险、文明创建、绿化会战、迎检等)及甲方交代的临时任务。中标人无条件配合,并不得收取费用。 2、在遇到各类重大活动检查时,涉及承包范围内的,应做好突击性任务,如台风、暴雨、火灾、暴雪等灾害性事件,应按预案正确处理,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配置充足的养护人员到位处理,如中标人仍无法处理,采购人有权。安排他人处理,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如有人正在破坏、占用绿地或附属设施,中标人应及时制止,并向采购人汇报情况,必要时提供现场记录、照片儿。报告超过24小时,不报告或无法确定责任人,则有中标人负责恢复原貌。修复后的绿地不能低于原有绿地标准。对于被破坏过的绿地,中标人在修复后需在原地设立警示牌,所产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支出。 4、合同期内中标人、作业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负责人,因中标人员工的过失。造成的采购人员财物破损的,一概由中标人按价赔偿。 四、绿化养护标准(详见采购公告) 五、绿化养护考核细则(详见采购公告) 六、绿化养护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分为: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包括:日常考核,月考核;不定期考核:指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组织的随机考核和专项检查。 (1)日常考核: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每日进行日常养护现场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绿化养护微信管理群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养护单位限期整改。管理人员整改情况进行整改复查;复查的整改情况纳入当月养护单位考核评分结果。 (2)月考核:每月下旬管理人员及养护单位负责人组成检查考核小组,针对本月养护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养护检查,现场打分。 (3)不定期考核:管理人员根据县政府安排的重大活动、创建活动、迎检等工作,实施开展专项检查。专项考核结果纳入当月考核评分结果 2、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给予黄牌警告,养护企业未按合同标准要求完成养护管理任务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扣分并处罚,管理单位有权安排其他队伍代为完成,费用由该标段养护单位、企业全部承担。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合同。 (1)累计三次被黄牌警告的企业,终止合同。 (2)企业年度内拖欠工农民工工资,发生农民工工资集体上访事件的。 (3)年度内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或两起一般安全事故的。 (4)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 盘山县富阳路及其周边绿化养护工程 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盘山县富阳路及其周边绿化养护工程 2、项目地点:盘山县富阳路及其周边绿化带 3、建设单位: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5、项目内容:绿地范围内植被的管养,包括修剪、除草、施肥、防治病虫害、切边、松土、抗旱、排涝、除渍、喷淋、防汛抗台风、防寒防冻、扶正、树木支撑维护、刷白、复壮、缺损苗木补植、安全防火、树木补种、绿地保护管理、绿地保洁等养护工作。 6、采购预算:105.******万元 7、付款方式: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每月支付一次。 二、养护需求: 1、绿化带内垃圾清理 (1)、每天早8:00前完成首次全面清扫,7:3018:00进行巡回保洁,其中包括:绿地(带)、树池、树盘内垃圾、粪便、砖瓦石块、枝叶、纸张、烟蒂、塑料等废弃物清理,全天候清扫随时保持绿地清洁。清理出的垃圾收集好统一运送至垃圾场,无散落、无存留垃圾和污水。 (2)、及时清理绿化带内杂草、萌蘖、死树、挖出死树桩 (3)、及时清理绿地内树木拉挂,悬挂物、禁锢物 (4)、因栽植、修剪、除草等养护作业产生的各类绿化垃圾要统一收集运至垃圾场,不得随意堆积。 (5)、冬季降雪后,及时清扫绿篱、树木(特别是常绿树木)上堆积的大量积雪。天气转暖后,均匀分散绿化带上堆积的大量积雪。 (6)、落叶后彻底清理绿化带及其排水沟内枯枝落叶。 (7)、对于养护范围内可能残存的杂物、瓦砾、砖石、树木、碎枝和其他废弃物,新中标养护单位必须一次性全部清除完毕,不得已历史遗留为理由不予清理或要求额外增加费用 2、绿化带管护 (1)、严禁乱砍乱伐树木,杜绝乱拉乱挂、攀援树枝等现象。 (2)、严禁践踏绿地,对擅自占用绿地、挖沟取土的坚决给予制止并及时上报。对破坏绿地行为为发现的,按原标准自行恢复。 (3)、随时发现并及时制止摘花、折枝行为。 (4)、因交通事故等原因破坏的绿地,事故发生后或事故现场清理后12小时内恢复。 (5)、加强日常巡查看护,避免绿化苗木失火、失盗现象发生;由于看管不利发生失火、 失窃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严禁含融雪剂的雪堆在绿化带内。 3、草坪管理 (1)、草坪通气:平整的草坪,每年打孔一次,上下边坡因坡度条件限制,可省略不打。 (2)、草坪摊沙覆土:每次结合打孔进行,材料应使用细砂或细黄土。可人工、可机械。 (3)、草坪疏草:使用疏草机每年一次草坪切边,每年修边至少一次。 (4)、灌水:返青雨季不少于5次、雨季根及实际情况而定、雨季枯黄期不少于5次,浇则浇透,径流为止。 (5)、施肥:生长季节施肥至少3次。 (6)、修剪:根据季节不同高度6-7cm 。每年至少修剪10次 (7)、除杂草:生长季节不少于10次。 (8)病虫害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 4、树木管理 (1)、修剪: 1)乔木:整形、修剪:每年一次。 2)乔木:剥芽、去孽:每年不少于4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灌木:根据不同品种花芽形成期,修剪次数每年不少于10次。 4)绿篱、球类:每年修剪不少于10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除草:种植穴生长季节不少于10次。 (3)、松土:每年至少3次。 (4)、开树盘、封树盘:至少2次用于防冻水、解冻水。 (5)、病虫害防治:不少于4次。 (6)、浇水:根据天气实际情况不少于每年6次。 (7)、施肥:乔灌木施肥每年不少于2次。绿篱施肥每年不少于3次 (8)、防汛防台: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打地桩、排水。 (9)、补救措施:树木出现萎蔫及时补救。 (10)、涂白:11月中旬按照要求的品种乔木涂白一次。 (11)、切边:根据天气实际情况不少于每年2次。 5、地被管理 (1)、除草:种植穴内生长季节至少10次。 (2)、雨季排水:雨季及时排水。 (3)、浇水:根据天气实际情况不少于每年10次。 (4)、施肥:生长季节施肥次数不少于3次。 (5)、病虫害防治:不少于4次。 (6)、修剪:每年修剪2次,花后及枯萎后。 (7)、宿根花卉类:除防冻水、解冻水外,根据防冻水风干情况补浇防冻水。 (8)、切边:根据天气实际情况不少于每年2次。 6、绿地水体和水池管理 (1)、绿地水面要求水质及深度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2)、水池管理的标准是保持水面及水池内外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节约用水,池壁美观不漏水,设施完好无损,及时清除杂物,定期杀灭蚊子幼虫,定时清洗水池,控制好水的深度,管好水闸开关,不浪费水,及时修复受损池壁水池设施。 (3)、水体漂浮垃圾每日至少清除打捞两次,保持水面的清洁,并将打捞上的垃圾及时清运。 7、其他 (1)、补植:正常养管中凡出现死亡、严重损伤的苗木,需及时安排补植更换。乔木补植需选用干径不低于10cm的同品种全冠苗,大灌木及整形灌木须选用同规格、同品种的全冠苗,绿篱、种植块等需选择同品种同规格的健全建壮苗,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 (2)、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调整移栽布局不合理的苗木并负责养护。 (3)、新植乔木和原有乔木存在倾斜、倒伏情况的须扶正,设置支撑,支撑打入土中要稳定,对意外造成的植物倒伏、折损,及时进行扶正。修剪或安排更换,根据被支撑树木的生长情况,适时拆除支撑物。对易受冻害树木须在每年的11月底之前完成根系培土、覆草、裹干等措施,裹干高度不得低于1.5m。待天气回温后及时解除覆束物。 (4)、灾害性天气来临前,提前做好安全隐患、园林树木地排查处理、物资人员储备工作,灾害性天气发生后(如大雨、大雪、大风等)。养护负责人要立即带领灾后处理机动人员携带工具到达现场进行检查,一旦发生灾害现象及时上报,灾害性天气造成树木倒伏、断枝的,成交供应商要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美观,为防止雪压损毁树木或变形。降雪天气时,应及时清除树木枝叶上的积雪。 (5)绿化养护方案:有1-12月每月全面具体完整的作业计划,有针对性、有突出点的养护内容,及时上报月度、季度及年度养护管理计划。由招标单位确认后,严格按照养护计划执行。 (6)信息报送及整改回复制度。按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各类信息报送及整改恢复工作。 (7)成交供应商依据《劳动合同法》做好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投标总价为本项目服务总承包金额,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服务期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采购人将按中标金额支付服务费并不作调整。 (8)日常养护管理有规范的台账记录,包括各种文字、表格、资料、照片、影像资料、养管责任标准、自查报告等每个养护环节的记录。如除草、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刷白、裹树干、浇水排涝、树木扶正、死树清除及补植等,要求对每块区域苗木品种、规格、数量有统计台账,日常养护管理有台账记录。 (9)在合同养护清单以外增加或减少的养护面积,按采购人核定的增加量或减少量结合中标人的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10)中标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绿化养护权转包。 (11)服务期满中标供应商未能继续获得绿化养护服务时,中标供应商要积极配合与下一服务单位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正常养护工作。 (12)养护方案:(详见采购公告) 三、专项工作要求: 1、及时按要求完成专项任务和养护工作(如应急抢险、文明创建、绿化会战、迎检等)及甲方交代的临时任务。中标人无条件配合,并不得收取费用。 2、在遇到各类重大活动检查时,涉及承包范围内的,应做好突击性任务,如台风、暴雨、火灾、暴雪等灾害性事件,应按预案正确处理,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配置充足的养护人员到位处理,如中标人仍无法处理,采购人有权。安排他人处理,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如有人正在破坏、占用绿地或附属设施,中标人应及时制止,并向采购人汇报情况,必要时提供现场记录、照片儿。报告超过24小时,不报告或无法确定责任人,则有中标人负责恢复原貌。修复后的绿地不能低于原有绿地标准。对于被破坏过的绿地,中标人在修复后需在原地设立警示牌,所产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支出。 4、合同期内中标人、作业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负责人,因中标人员工的过失。造成的采购人员财物破损的,一概由中标人按价赔偿。 四、绿化养护标准(详见采购公告) 五、绿化养护考核细则(详见采购公告) 六、绿化养护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分为: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包括:日常考核,月考核;不定期考核:指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组织的随机考核和专项检查。 (1)日常考核: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每日进行日常养护现场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绿化养护微信管理群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养护单位限期整改。管理人员整改情况进行整改复查;复查的整改情况纳入当月养护单位考核评分结果。 (2)月考核:每月下旬管理人员及养护单位负责人组成检查考核小组,针对本月养护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养护检查,现场打分。 (3)不定期考核:管理人员根据县政府安排的重大活动、创建活动、迎检等工作,实施开展专项检查。专项考核结果纳入当月考核评分结果 2、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给予黄牌警告,养护企业未按合同标准要求完成养护管理任务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扣分并处罚,管理单位有权安排其他队伍代为完成,费用由该标段养护单位、企业全部承担。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合同。 (1)累计三次被黄牌警告的企业,终止合同。 (2)企业年度内拖欠工农民工工资,发生农民工工资集体上访事件的。 (3)年度内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或两起一般安全事故的。 (4)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 无偏离 | 无偏离 |
标签: 绿化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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