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广元市朝天区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元市健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1072号康隆财富旺角17层 | 4,093,668.00元 |
合同包1:
货物类(广元市健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信息系统集成(货物类) | 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一) | H3C(新华三)等 | S5130S-28P-EI等 | 1.00(批) | 4,093,668.00 | 4,093,668.00 |
李明华、成鹏(采购人代表)、郜燕、侯俊、张继明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一)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的困难,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金融机构及联系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原则上不收取,确需收取的,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或提交。
六、各供应商应加强自身诚信体系建设,合法合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政府采购秩序,保障政府采购活动顺利推进。
七、监督管理部门: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9-*******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一段99号
名称:广元市朝天区档案馆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青云路75号
联系方式:0839-*******
名称: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鑫地源二楼
联系方式:0839-*******
项目联系人:受理股
电话:0839-*******
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2月22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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