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或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以注册时间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实施(2019年6月18日)以来签订的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1.1亿元或单个项目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或单项地块总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上业绩包含EPC工程总承包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业绩:1.非联合体投标,提供EPC业绩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要是牵头人业绩;2.联合体投标,提供EPC业绩若为联合体业绩则联合体业绩牵头人需为本次投标牵头人)。 3.2类似业绩指工业污染场地修复或风险管控治理项目施工业绩;不包含农田修复、矿山修复、流域整治、垃圾填埋场治理(生态封场)、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等施工业绩。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企业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环保工程类或土木(岩土)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2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5.信誉要求: 5.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2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5投标人须承诺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5.6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7投标人需提供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