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物业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物业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物业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3-02-24 至 2023-02-27
撰写单位: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赵翠红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物业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物业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振兴服务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街人民路186号

中标(成交)金额:599,5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物业服(C********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综合服务:日常管理与服务等;保洁服务:楼内公共区域及公用房间、办公室、楼外公共区域;保安服务:门岗、巡逻岗、技防设施和救助、车辆管理;绿化日常养护:楼外树木、楼内公共区域和院领导办公室绿植;建筑物、设备、设施等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公共部位、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照明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电梯系统等;会议服务: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整理等;收发服务等。

服务要求:一、综合服务: 1、物业服务中心设置: 1)在甲方提供的专用房间内设置物业服务中心。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人员值班和接待。 3)配置必要的办公家具、设备。 2、管理人员要求: 1)业务经理持证上岗,有物业服务从业经验。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3、日常管理与服务: 1)服务规范应符合物业服务行业规范要求。 2)公开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甲方报修。接到任何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预约除外)。 3)对甲方的意见,当日答复处理。 4)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5)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物业服务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6)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8)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二、保洁服务: 1、楼内公共区域及公用房间: 1)地面和墙面:地面每日循环清扫、拖洗保洁;墙面保持无灰尘、无污渍;墙面出现一般损坏、污蚀、起皮、脱落、霉斑等,在36小时内修复或清理完毕;大堂、门厅大理石、花岗石地面每月保养一次,保持材质原貌,干净、有光泽; 2)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日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 3)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隔日擦抹一次,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 4)天花板、公共灯具:每半月除尘一次,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5)门、窗等玻璃:保持洁净、光亮、无灰尘、无污迹。 6)天台、屋顶:保持清洁、无垃圾。每周巡查一次,每月清理一次。 7)电梯轿厢:每日循环保洁(如有地毯每日换洗一次);操作板每日消毒一次;每半月对电梯门壁打蜡上光一次,表面光亮、无污迹;轿厢壁无浮尘,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保洁工作应避开上下班等电梯使用高峰期; 8)窗帘:每年清洗一次。 9)垃圾收集:按楼层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早晚定时清理二次;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日常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类处理。 10)卫生用品:为每个卫生间按需提供卫生纸、擦手纸、洗手液;为会议室、领导办公室按需提供盒装纸抽。 2、办公室: 1)进入领导办公室保洁应实行双人以上人员同时上岗制。 2)重要领导办公室和重要会议室的保洁服务,应由相对稳定的专人负责。 3)妥善保管领导办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内无不良影响,能达到采购需求,管理严谨,再续签一年,以此类推。(具体以甲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热线支持:7*24小时 现场支持:工作时间必须在岗,工作时间以采购单位工作时间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明远、于孝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物业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单位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按三年合同期预算金额计算,代理费为人民币*****.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河迎宾路88号              

联系方式: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翠红、吴婷一           

电 话:024-********、024-********转816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物业服务项目务磋商文件(发售稿).doc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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